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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交通部(Ministry of Transport,MOT)今天發布公告,宣布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于8月24日提出的關于人車安全共享路徑的所有建議,並且將在明年1月份正式開始實施。這些建議包括:
1.把個人代步工具(personal mobility device)和腳踏車在人行道的時速限定從15公裏降低到10公裏。這樣不管是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還是腳踏車騎士,以及行人都有足夠的反應時間來應付突發狀況。
2.把電動輪椅(motorised wheelchairs)和機動踏板車(mobility scooters)的行駛速度,限速在每小時10公裏。
3.所有的騎士必須戴頭盔,進一步加強馬路安全。但如果在腳踏車道/人行道/公用道上,建議但不強制規定戴頭盔。
4.在過馬路時,要求所有騎士“停下並留意來往車輛”,以幫助騎士在過馬路時,更能預測來往車輛的情況,降低發生車禍的風險。
交通部表示,咨詢小組並不建議強制性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當局也將采取小組的建議,會強烈鼓勵騎士購買第三方責任保險,尤其是公司最好爲送外賣的職員購買這方面的保險。
同樣在2019年1月起開始實施的新政還有,交通部早前宣布的,將實施電動踏板車(e-scooters)注冊制度,這將有助遏制魯莽騎行的行爲。
具體情況,詳見新加坡MOT官網
https://www.mot.gov.sg/news-centre/news/Detail/government-accepts-recommendations-of-active-mobility-advisory-panel-for-safer-path-sharing
(信息來源:新加坡M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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