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曆史上曾發生過一起嚴重的醫療事故,也是新加坡史上第一起由于抽脂手術而導致死亡的案件!
受害者是44歲的房地産投資信托公司總裁Franklin Heng。
2009年12月30日,Heng爲了減掉腰間的贅肉,決定到烏節路的一家美容診所進行抽脂手術。手術的主治醫生是Jim Wong Meng Hang,Zhu Xiu Chun醫生則在一旁協助。
但沒想到,手術後他的身體出現了嚴重不適,最終被送往醫院後不幸身亡。
好好的一場抽脂手術,爲何卻造成了一條人命就這樣沒了?
據悉,手術過程中,Wong醫生爲Heng注入了劑量過高的麻醉藥,導致他陷入了深度麻醉的狀態,無法自行控制氣道。
事實上,Wong醫生其實根本就不具備麻醉醫師的相關資格,也壓根就沒有接受過任何注射麻醉藥的訓練。
在抽脂過程中,Wong醫生甚至不小心刺破了Heng的腸。直到手術結束後,兩名醫生都沒有再三檢查他的情況,甚至還留他獨自一人在手術室裏,結果氣道阻塞,導致他窒息而死。
2014年,Wong因爲違反醫療診所法令被罰款26,000新幣。另一位醫生Zhu則被罰款18,000新幣。
2016年,兩名醫生也被令向Heng的家屬支付326萬新幣的索賠金。
2017年,兩名醫生因違反職業操守被令吊銷行醫執照。Wong被令吊銷18個月,Zhu則被令吊銷6個月。
但是,新加坡醫藥理事會(SMC)認爲這樣的懲戒還不夠,會破壞公衆對醫學界的信心,所以再次上訴,要求將Wong的行醫執照吊銷時間延長至3年,Zhu則被吊銷長達2年。
吊銷行醫執照長達3年是醫藥法令下最嚴重的刑罰。
另一方面,Wong認爲吊銷行醫執照18個月過于“嚴厲”,所以上訴要求減少至6個月。
法院將在稍後作出決定。
那麽,因爲自己的過失導致病人死亡,只是罰款與暫時吊銷行醫執照,這樣的處罰,你們覺得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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