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調查發現,南洋理工大學 (NTU) 研究員在Nature子刊Scientific Reports上發表的研究論文中有四篇存在剽竊,數據僞造以及關于機構審查委員會 (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 IRB) 批准的不實陳述。
這些被撤稿的文章是:
經NTU 調查發現,這些工作均未向NTU-IRB征求道德批准。故在NTU的要求下,Scientific Reports對這些文章進行了撤稿。
值得指出的是,這些論文的第一作者 Hamidreza Namazi 並不同意撤稿。
事件起源
在今年早些時候NTU辭退了這些文章的第一作者Hamidreza Namazi。
在他發表于Wiley的論文《Mathematical-based modeling and prediction of the effect of external stimuli on human gait》的表述中,作者明顯的表示這項工作獲得了IRB的批准。在調查中,Namazi表示他們獲得新加坡的另外一個組織的批准,他們只是從自己別的文章中複制過來的那個句子,並不是有意表示獲得IRB批准。當他們發現錯誤並聯系Scientific Report 的時候,編輯表示NTU已經要求撤稿了。並且在向Scientific Report寄出證據的前一天,文章就被突然撤稿了。
NTU學術誠信研究部門接收到舉報,指控Hamidreza Namazi 提交的一篇手稿中存在明顯的抄襲痕迹。在對這篇文章的調查中發現,這篇文章中不僅存在抄襲,並且存在數據僞造以及關于IRB批准的不實陳述。在進一步的調查中發現,Namazi其他的7篇文章中均存在該工作獲得IRB的批准的不實陳述。NTU請求包Scientific Reports 在內的其他期刊對該作者的八篇論文進行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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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NTU機構審查委員會
NTU-IRB
NTU-IRB的建立是爲了滿足國際標准和期望,以保護參與研究項目的人類受試者,同時,也是也作爲支持研究人員並保護該機構的地位的一種方式。 NTU-IRB將對涉及人類研究參與者或人類生物材料的所有研究提案進行倫理審查。
新加坡頒布了人類生物醫學研究法案(HBRA),以規範人體生物醫學研究以及用于研究的人體組織處理。 這已于2017年11月1日生效。作爲研究機構的NTU完全符合該法案。
根據HBRA法案,所有人體生物研究必須在開始研究活動之前由NTU-IRB審查和批准。以下活動是HBRA下的違規行爲:
•未能獲得研究對象的適當知情同意,
•迫使一個人參與研究,
•未能保護健康信息和人體生物材料免遭丟失和未經授權的泄露,
•未經同意重新識別匿名信息或生物材料,
•在未獲得IRB和MOH批准的情況下進行限制性HBR研究,
•開展禁止的HBR研究。
違反該立法任何部分的研究人員可能構成犯罪,可能會被罰款/監禁或兩者兼施。
有關HBRA的更多信息,請訪問他們的網站http://research.ntu.edu.sg/rieo/IRB/Pages/Guidelines.aspx?print=1#h9
想獲得更多關于文章撤稿的實時資訊可以查看以下鏈接
https://retractionwatc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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