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雨绮經紀人楊天真發微博,公布張雨绮與丈夫袁巴元已于今日協議離婚。而就在前一天,網爆消息稱張雨绮和丈夫發生肢體沖突,一度被送往派出所調解處理。27日,張雨绮經紀人楊天真代爲宣布,張雨绮已和第二任丈夫袁巴元協議離婚。微博並未交代具體緣由,只稱私人事情,望外界不要窺私。而就在張雨绮離婚前一天,有網曝消息稱,她和丈夫袁巴元于前幾天因家庭瑣事發生過肢體沖突,過程中張雨绮持水果刀將丈夫背部劃傷。民警抵達寓所後並未發現持刀情況,但也以家庭糾紛爲由將涉事雙方帶回派出所調解。
張雨绮的這段婚姻又一次結束,最遺憾的當屬婚姻中還發生了家暴行爲,那在新加坡,政府會如何防止家暴呢?
新加坡近年來不斷完善立法,政府與民間組織密切配合,積極互動,使反對家庭暴力成爲全社會共識,從而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發生。
首先,完善立法從根本上爲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提供法律上的支持。1997年,新加坡政府對1961年出台的《婦女憲章》進行修訂,將家庭暴力問題首次正式寫入憲章,對其定義與處罰規定做了明確而詳細的闡述。新加坡還于1995年成立了家庭法庭,允許在特定情況下發出家庭特別保護令,禁止虐待妻子的丈夫進入家門。
新加坡《婦女憲章》明文規定,凡家庭中對家庭其他成員有蓄意傷害、蓄意或企圖使他人産生可能受到傷害的恐懼、非法囚禁、騷擾他人等行爲之一,均構成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案中的被告將被處以2000新元(1美元約合1.78新元)以下的罰款或6個月以下的監禁,或者二者兼施。若第二次或者屢犯,將被處以5000新元以下的罰款或12個月以下的監禁,或者二者兼施。
其次,民間機構與政府相關組織密切配合,將反對家庭暴力及保護婦女權益落到實處。在新加坡,除了官方的婦女組織外,還有婦女組織協會、反對家庭暴力協會及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等諸多民間婦女組織。其中,反對家庭暴力協會的目標就是避免及減少家庭暴力事件及鼓勵爲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直接的服務。在當地有相當影響力的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在反家庭暴力工作中采取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措施。
記者日前采訪婦女行動與研究協會獲悉,該協會成立于1985年,是獅城最早一個爲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全方位幫助的民間機構。它設有婦女求助熱線、義務法律診所及咨詢等各種服務。每年,協會都要和其他婦女組織聯手,制定一個與家庭暴力有關的主題,在電視、廣播及報刊上進行大力宣傳。協會經常與公衆公開對話,舉辦研討會、展覽,出書、印制小冊子、宣傳畫等。協會還與婦女組織協會合作,成立預防家庭暴力先遣隊。
該協會前副會長哈裏佳律師在接受采訪時說,協會現在的做法依然是讓廣大的家庭暴力受害婦女抛棄“家醜不可外揚”的舊有觀念,勇敢地站出來,對家庭暴力說不。目前家庭暴力事件曝光增多是一件好事,它說明婦女已經對家庭暴力問題有了更清楚的認識,她們不再選擇沉默,而是准備依靠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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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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