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加國無憂 ID:www51ca
從聖誕到元旦的假期終于結束了,昨天是2019年的第一個工作日。也就是說,從昨天起,國內的針對海外華人的八條新規,開始影響大家的生活了!才過去兩天,據說就已經有人被逼瘋了…
先說幾件“好消息”,
雖然不痛不癢,但聊勝于無…
1
外國人過境中國,增5個144小時免簽城市
自2019年1月1日起,廈門、青島、武漢、成都、昆明5個城市開始實施外國人144小時(6天)過境免簽政策。原先144小時免簽地區,只有江浙滬、京津冀,沈陽和大連。
來自53個國家的人員,持有效國際旅行證件和144小時內確定日期、座位前往第三國(地區)聯程客票,可從上述城市有關口岸免簽入境,可停留144小時。此外,國內還有許多其他過境免簽城市,但大部分只能最多停留72小時。
2
中國簽證開通在線預約,並要求錄指紋
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國駐新加坡使館和各總領館將啓用在線填表和在線預約簽證申請系統。所有中國簽證申請人需登入中國簽證申請服務中心網站(www.visaforchina.org),填寫簽證申請表,並在線預約遞交簽證申請的具體時間。
此外,申請中國簽證將會被要求留存十指指紋。
3
海外中國公民申辦護照,要求與流程簡化
以前,中國公民在海外換領新護照,必須要求在國外長期居留。自2019年1月1日起,這一要求被取消。因此現在,就算是持有旅遊簽的中國公民,只要在國外遇到護照有效期將滿或者簽證頁將用完的情況,都可以去使館換領新護照。
而且在證明國籍狀況流程上也簡化了流程,申請人可以自己作出國籍聲明,對此負責。此外,未成年人在國外申辦護照,不再需要父母在場,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在場即可。
接下來,全是“壞消息”,
而且環環相扣,力度極大!
4
就算移民海外,也要在中國依法納稅
2019年1月1日起,新個人所得稅法正式實施。
其中規定,在中國境內有或者無住所,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在中國境內居住滿183天的個人,不管是什麽國籍身份,都爲中國的‘稅務居民’,其在中國境內和境外取得的所得,需要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5
在國內欠繳稅款10萬以上,將被限制出境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辦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在《辦法》中規定: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産手段妨礙稅務機關追繳,欠繳稅款金額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納稅人的納稅信用級別,將直接判爲“D級”。
對于此類”D級”納稅人,稅務機關將通知出入境管理機關,阻止其出境。
6
國內央行反洗錢新規 現金交易5萬需上報
《互聯網金融從業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試行)》自2019年1月1日生效。
根據規定,客戶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以外的從業機構應當在交易發生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交大額交易報告。
7
跨境購物限額提高,但商品不得再銷售
國內完善了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稅收政策,以下新規于2019年1月1日起執行:
將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商品的單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元提高至5000元,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幣20000元提高至26000元。若超出單次交易限值,則將被征收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若超出年度交易限值,則按照一般貿易管理。
已經購買的電商進口商品屬于消費者個人使用的最終商品,不得進入國內市場再次銷售;原則上不允許網購保稅進口商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開展“網購保稅+線下自提”模式。
8
“代購”被整治,最高200萬元罰款,有人被“逼瘋”…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是中國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
新法明確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網絡直播等方式從事商品、服務經營活動的自然人也是電子商務經營者,從事個人代購、微商也須依法辦理工商登記取得相關行政許可,依法納稅。
根據此法,今後電子商務經營者會受到嚴格監管,一旦違規將面臨最高200萬元罰款。
因此,目前不少網友朋友圈內的代購,爲了規避法律風險,已經變成了這種畫風:
被逼去畫畫的代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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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逼去說英語的代購 ↓↓↓
被逼去賣”土特産”的代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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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才剛進入2019年啊,“代購”就被新規逼瘋了!?總之,希望大家仔細閱讀以上新規,嚴格遵守。在新的一年裏,別在作死的邊緣試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