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作爲“亞洲四小龍”之一,高效的樓市制度曆來被其他亞洲國家樹爲典範。高比例住房自有率以及組屋入住率,都彰顯著島國政府的管控效力。
過去十年亞洲房産瘋狂上漲,動蕩中頻現泡沫迹象,新加坡房價卻持續在樓市的動蕩中屹立不倒,原因是政府反對土地財政,堅持著風險更低的可持續發展路線。爲避免房價上升過快,新加坡政府10年間曾數次“出手”推出降溫措施,有效的保障了房屋的住房屬性。
10年措施回顧
12009年9月4日
-
取消了吸收利息計劃(IAS)和僅限利息的住房貸款(IOL)計劃
22010年2月20日
-
爲購買後1年內售出的房産引入賣方印花稅(SSD),這高達銷售價格的3%
-
將所有住房貸款的貸款與價值比率(LTV)降至80%
32010年8月30日
SSD持有期限增加至購買後3年內售出的物業,導致以下情況:
-
第一年內售出的物業占3%
-
2年2%
-
3年1%
-
對于擁有多于一筆未償還貸款(包括組屋)的買家,最低現金首付比例從購買價格的5%增加到20%
-
LTV從80%降至70%
42011年1月14日
-
SSD增加到4年,稅收增加如下
-
第一年內售出的物業占16%
-
2年12%
-
3年8%
-
4年4%
-
對于非個人或家庭的購買,LTV降至50%
-
對于有一筆或多筆未償還貸款的個人和家庭,LTV降至60%
52011年12月8日
額外買家印花稅 (Additional Buyer’s Stamp Duty or ABSD):
-
外國人實施的10%的額外買家印花稅
-
購買第二套及後續房産的永久居民(PR)必須支付3%的ABSD
-
新加坡公民(SC)擁有兩處房産並購買其第三處及後續房産必須支付3%的ABSD
如何計算ABSD如下:
-
首180,000元的1%
-
下一個180,000元的2%
-
余下3%
62012年10月6日
-
住宅貸款的最長期限爲35年
-
對于組屋和私人物業,條款超過30年的貸款將具有更高的LTV要求
72013年1月12日
-
PR的第一處房産5%的ABSD
-
第二處房産爲10%ABSD
-
SC第二房産,7%ABSD
-
第三財産,保證金爲10%
-
外國人和公司15%ABSD
-
如果第二套住房貸款達到50%,LTV費率會更加緊縮
-
第三套住房貸款設定爲40%
-
對于過去30年的住房貸款期限,這個期限更加嚴格,分別爲30%和20%
-
申請第二次和後續住房貸款的個人的最低現金首付比例從10%上調至25%
還有針對建屋發展局的具體措施
-
爲組屋貸款和再融資引入抵押貸款服務比率(MSR)
-
這意味著私人貸款的上限爲借款人每月總收入的30%
-
對于建屋局貸款,這一比例從40%降至35%
-
擁有組屋單位的公共關系將不允許轉租他們的整個公寓
-
擁有組屋單位的公共關系必須在購買新加坡私人房産後六個月內出售
82013年6月29日
-
引入總債務服務比率(TDSR),對于本地和海外物業的住房貸款,上限爲60%
-
對于加入借款人,銀行在申請住房貸款時必須使用借款人的收入加權平均年齡
9 2013年8月28日
-
建屋發展局的最高貸款期限從35年減少到30年
102013年12月9日
-
將EC的取消費用從20%降至5%,以重新解決買家的財務負擔
-
直接從開發商處購買EC單位的第二計時器申請人現在必須支付轉售稅
-
從開發商直接購買的EC住房貸款的MSR將限制在30%
112017年3月10日
-
將SSD修改爲3年的持有期,而不是之前的4年
-
每層的賣方印花稅價格將降低4%,因此第一年銷售的房産將從12%降至第三年的4%。
-
TDSR將不再適用于LTV比率爲50%及以下的抵押權益提取貸款
122018年7月6日
-
公民ABSD購買第二套將上調5%到目前12%
-
公司ABSD將增加10%到目前25%
-
開發商支需付ABSD 5%
-
買方印花稅增加1%到目前4%
-
外國人購買房産ABSD增加 5%到目前20%
-
對于沒有未償還住房貸款購買另一個住宅房産的借款人,LTV抵押貸款限額將收緊至75%;對于擁有未償還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其他住宅購買將爲45%
房地産開發商也將受到當前這一輪變化的影響。根據土地成本而不是之前的15%,他們現在必須支付25%的整體購買費用。雖然如果他們設法在5年內出售所有單位,將額外增加5%的ABSD稅。
方案解析
由于政府采取了如此多的降溫措施。增加購房稅費,收緊貸款政策……外國人以及擁有超過1套住房的新加坡人,都是受政策影響的人群。爲了解決這個問題,開發商推出了延期付款政策。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房屋項目已獲取其法定完工證書(CSC)和臨時占用許可證(TOP),則允許開發商使用“延期付款”計劃出售。換句話說,“延期付款”計劃不適用于購買期房。
(本文轉載自微信公衆號“新加坡眼”,圖文由博納集團邱泰森先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