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5日訊)林厝港棄屍案續審,被告妻子下周上庭,轉當辯方證人,爲丈夫作證。
這起謀殺案發生在2016年7月12日早上,被告邱貴福(50歲,譯音)被控殺害死者崔雅潔(31歲,工程師)後,棄屍林厝港叢林。崔雅潔來自中國天津,邱貴福則已婚並育有一子,事發時在一家洗衣店當經理,兩人是情人關系,被告對死者的昵稱是“喵喵”。
《新明日報》之前報道,被告妻子曾問心理醫生若被告有陣發性暴怒障礙,是否能在庭上“幫助”到他,妻子也希望檢驗報告能對被告有利,因爲被告是名好父親。他這幾年來已嘗試控制脾氣,變得沒那麽暴力。妻子說她與兒子愛被告,被告也愛他們,除了物質所需,也會烹煮與帶他們出外用餐。
醫生在訪問被告妻子,妻子說在2001年或2002年剛結婚時,曾對被告申請個人保護令。被告曾對她與兒子動粗,也曾對她與兒子丟東西,也在兒子睡夢中要打他。兒子每當在父親叫他或瞪他時,都會格外害怕。
法官昨午在庭上詢問接下來的證人名單時,控方表示不會傳召被告妻子,後者將轉做爲辯方證人,爲丈夫作證。
抽幹蓄水池調查
呈堂證據揭露,警方沿棄屍現場的溝渠調查,一度還抽幹兩公裏外的蓄水池。
棄屍案周五進入第四天審訊,首先供證的是時任刑事偵查局特別罪案調查組助理警監的陳聯興,他供證時繪述,死者遺體被轉移的溝渠連接到較大的排水道,水流接著會湧進約兩公裏外的雙溪布洛濕地保護區。
查案人員于是將該處蓄水池的水堵住,抽幹後進行搜證,並起獲了一些類似骨頭的物體。不過,經檢查後,證實這些“骨頭”狀物並非人骨。
另外,陳聯興也說,爲了對比在棄屍現場找到的碎布料,他們特地找上了售賣衣服的商家,但類似衣服已售罄,他們于是通過商家聯系上了兩名購買同樣衣服的顧客,以證實死者衣物的來源處。
針對殺人現場,陳聯興描述該處人煙稀少,也無車輛經過。同樣的,陳聯興對于林厝港的滅屍現場也提供了一樣的描述,沒人沒車,不應是有人來的地方。
向前女友求婚
被告和前女友分手一年,突傳簡訊求婚,稱會辦盛大婚禮。
被告前女友前午供證時說,兩人2014年結識,被告謊稱單身,是洗衣店少東,想找個伴侶,經兩三個月的頻繁簡訊後,發展成情侶,隔年6月分手。不過,她說被告並未向她提到關于出錢投資的事,只稱說不小心損壞了客戶的名牌衣服,向她借1000元賠償。
兩人分手後,前女友從面子書看到被告和一名女子及男孩的照片,由于姓氏的拼音相似,她曾誤以爲是有親屬關系。被告突然在事發前一個月發短訊,表明依然單身,她質問照片中的人,對方謊稱是姐姐和外甥。前女友直言,照片中的男孩長得神似被告,懷疑對方欺騙,被告兩天後突然又發簡訊求婚,還誇下海口說,會辦一場盛大婚禮的婚禮。
與死者親密照
爲撇清和死者的關系,被告極力抗辯,但控方列舉證據“打臉”。
控方在庭上列出相關證據,提到從被告手機中發現幾張死者和被告的親密照,相信是在一次出海釣魚時所攝,兩人臉靠臉,死者看起來十分開心。此外,衆多證據中包括一把從死者家中取得的牙刷,上面被檢測出有被告和死者的DNA。
周五呈堂的供證也包括一個在被告寶馬車內起獲的Kate Spade錢包。
殺人燒屍海葬
被告殺人燒屍,隔天入住度假屋,再繼續毀證,包括爲死者“海葬”。
陳聯興在庭上揭露,被告殺人燒屍當晚,警方從坎貝拉連路的一家迷你超市的電眼畫面看到一名男子從寶馬車下車,進入超市幾分鍾後出來,手上提著幾包東西,袋子內相信裝著木炭。
被告帶警方到11處被告犯案的路線圖,被告曾在事發隔天到克蘭芝一帶的度假屋入住,約半小時後離開。
他之後也到義順的胡姬鄉村俱樂部,警方在垃圾桶裏找到死者的手提包、錢包、鑰匙、及手機等,被告還從錢包內拿了一些錢出來。此外,被告也涉到惹蘭士林曼(Jalan Selimang)附近的海域,將死者骨灰“海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