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浙江義烏一區塊征收補償協議簽約工作
正在如火如荼地進行。
簽約過程需要原始房産證、
土地證持證人、共有人悉數到場,
所以位于老青少年宮的簽約現場
人山人海,好不熱鬧。
補償方案
讓一些拆遷戶覺得激動,
同時讓一些家庭內部隱藏著的矛盾浮現出來。
從該社區嫁出去的陳女士
就遇到了一個極爲棘手的問題。
陳女士的父母早先在下車門
建造了一幢落地三間的垂直房
本次該區塊征收
該垂直房在征收紅線範圍能
經評估公司評估,
房屋總價值爲500多萬元
算上各種獎勵和補貼
如果選擇貨幣化安置
最終能拿到近700萬元
該套垂直房原始的産權證上
只有父親一個人的名字
陳女士查詢原始檔案後得知
舊房是由父母
加上自己三個人的名義審批下來的
而陳女士還有一個弟弟
彼時弟弟尚年幼
所以審批資料中並沒有弟弟的名字
現如今舊房被征收
父母想把能獲得的所有補償都交給弟弟
陳女士覺得這種做法十分不公平
産權證上沒有自己的名字
那還能不能獲得自己的那一部分補償呢?
陳女士帶著這個疑問
找到稠州論壇律師團辦公室咨詢
律師團鄭文強律師接待了她
“平時弟弟工作繁忙,
父母有個生病住院的
都是我做女兒的在照顧
沒有功勞我也是有苦勞的
如果補償款全部給弟弟
那我要求兩個老人的事情弟弟全管去!”
問及爲何審批是三個人的名義
做的證卻是父親一人的名字這個問題時
陳女士表示完全不知情
“那時候我還年輕也還不懂事,
這個證都是我爸媽一手操辦的,
我也沒怎麽關心過,
也不清楚怎麽做出來的”
陳女士還說:
“就算沒有我的名字好了,
父母養老我和弟弟一起負擔的
家裏財産全部給弟弟對我也不公平的
怎麽樣都說不過去!”
鄭律師就本案件進行分析
既然審批土地時,是以父母與陳女士共同審批的,那麽陳女士自然應該享有相應的權利。但是因爲産權證明上只有父親的名字,所以本次征收所獲補償將全部交付給父親名毋庸置疑的,但未經陳女士同意,父母親只能處置屬于自身的那一部分補償和獎勵,無權處置陳女士之份額。
因涉及簽約工作,律師團建議陳女士及時與家人溝通協商處理解決,避免錯過享受各類獎勵的時間。
稠壇律師團胡彬主任提醒
當今社會,要強化規則意識、契約精神,同時還要崇尚優秀傳統文化。尤其是在處理家庭內部矛盾時,更應該堅守歉讓、寬容、親情至上、和爲貴等傳統觀念。
案例中,陳女士涉及的拆遷補償款,從法律層面上說,享有一定份額、權益,是無庸置疑的,父母的做法是與法律相悖的、不可取的。但矛盾的對方是父母及胞弟,是骨肉親情,因此,希望陳女士能摒棄爭執和吵鬧,互諒互讓,求得和諧解決。只有這樣,一家人才能共沐親情之溫暖,共享家庭天倫之樂!
網友熱議
@十月十:談錢傷感情,談感情傷錢。
@太陽之子81:父母偏心,傷害的是子女的感情。
@1250245223:錢是把雙刃劍。
@吳偉敏:有錢人的煩惱。
@舊時光裏的少女6:拆遷700萬,如果肯給女兒二百萬,也不至于這樣!
@zcy234:想開點吧,分你錢你那弟媳估計要上房揭瓦了。
大家對此怎麽看?
圖 / 網絡
資料參考 / 浙江在線 、縱橫浙江、義烏稠州論壇,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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