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47歲的印裔婦女莎若吉妮,被診斷患有卵巢癌,他們一家爲此飽受煎熬,財務狀況也陷困頓。
丈夫蘇利亞希望能治好妻子的病,向中央公積金局申請,將自己的普通和特別戶頭存款,轉移到妻子的保健儲蓄(medisave)戶頭,好讓妻子能繼續抗癌。
但是,公積金局拒絕了蘇利亞的要求。
莎若吉妮表示,當她得知自己罹患癌症的噩耗,感到很絕望,但她有活下去的意願,也感謝家人們一路扶持。她的癌症是侵略性的,她必須經曆數次的化療,但即便這樣癌細胞近期還是複發了。
妻子已用光公積金積蓄
爲了治病和住院,如今她已沒有多少公積金積蓄,而且如今已動用丈夫的保健儲蓄,已經沒有多余的錢來應付醫療開銷。
莎若吉妮是在私人醫院接受治療。“此前曾前往國立大學醫院征詢第二意見,但是後者只是建議:盡量帶你妻子到能讓她感到開心的地方,也意即他們沒有把握醫好我。”
她說別無選擇下,她只能回到伊麗莎白私人醫院就診,她強調她不是爲了奢侈享受,而是該醫院至少盡力確保她能活下去。
丈夫蘇利亞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公積金局不贊同讓他提取普通和特別戶頭的存款,作爲治療妻子的醫療費用。
“即便我告訴他們,我的保健儲蓄已經用光了,但他們有條例需遵守,仍不同意我使用上述戶頭存款。”
“我的妻子在受苦,我留著存款何用?”
“當我的妻子在受苦,那我留著存款又有何用?我的妻子就是我的一切。”
蘇利亞每月薪資大約爲三千新元。除了醫藥費,還要應付家裏開銷,他說有好幾次他逾期繳電費,家裏點供被中斷。最終只能和親友借錢支付一筆預付額。
爲了籌措醫藥費,蘇利亞已經用了一切方法:向貸款公司、親友、雇主乃至上網衆籌。
“我不介意辛苦,我希望妻子能活到79、85歲,看到自己子孫,即便折我壽命給她也心甘情願。”
在2017年6月,蘇利亞爲妻子准備了生日驚喜,而且重新宣誓結婚誓約,希望能在妻子抗癌的過程中爲她打氣加油。
蘇利亞說,他也有感到絕望和無助的時候,甚至有輕生的念頭,但仍相信上帝會讓自己的妻子康複。
對于蘇利亞夫婦面對的困境,人權律師拉維認爲他們的個案涉及到《公積金法》第18(D)條,也就是讓公積金會員可以把普通和特別戶頭的存款,轉移到至親的戶頭,但是只能限定在55歲後才能這麽做。
“或許當局也同情莎若吉妮罹癌的情況,但照條例,就只能等到丈夫蘇利亞年滿55歲,在公積金局同意下才可把存款轉移到其妻子醫療儲蓄戶頭。”
憲法保障“不得剝奪他人生命或人身自由”
對此拉維感到難以置信,他更引述新加坡憲法第九條文:“除非依照法律,不得剝奪任何人的生命或人身自由。”,指這種情況形同在剝奪莎若吉妮的生存權益。
拉維也批評,這樣的公積金條例即不合理,也不符合法律精神,使之無法得益于丈夫的公積金的存款戶頭轉移,來延續妻子的抗癌生存鬥爭。
來源:網絡公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