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新加坡是彈丸之地,也是亞洲最安全的城市之一,但是從來不缺變態殺手。首先要說的這兩起謀殺案非常凶殘,而且受害人都是中國同胞的,直到今天,依然有人在論壇上時不時樂此不疲地討論分析。
=黃娜謀殺案=
事情發生在2004年10月10日,從中國探親回到新加坡的黃淑英發現8歲的女兒黃娜失蹤了。黃淑英來自中國福建省莆田市的農民,她的第一任丈夫黃慶龍在1996遠赴到新加坡務工時有了外遇,兩人因而離婚。黃娜的監護權判被給了母親。黃淑英後來嫁給福建商人鄭文海,並于2003年懷上了鄭文海的孩子。生産後,黃淑英帶著黃娜移居新加坡,成爲陪讀媽媽。
這裏插播一下陪讀媽媽的話題。2002-2005年期間,陪讀媽媽一度成爲新加坡媒體關注的現象。短短幾年裏忽然出現了很多中國的陪讀媽媽和小留學生。當時樓主上中學,在學校裏老師也有就這個話題進行課堂討論。樓主上小學5年級的時候,也有兩個北京來的同學。那個時候還沒有陪讀媽媽,她們兩個住在本地監護人家中。監護人提供住宿和一日三餐,但是並不管學習。這兩個女孩子曾經都是富二代啊,一個的媽媽聽說是太太口服液的創始人,另一個貌似家裏經商,可惜樓主現在已經多年沒有和她們聯絡了。當年樓主還在催媽媽買電腦的時候人家就已經有了手提電腦。
黃娜
黃淑英
黃淑英在巴西班讓批發中心工作,她和黃娜也住在那裏。黃娜和批發中心的工作人員都混得很熟,大家也很喜歡這個懂事、獨立、善于交際和活潑的孩子。她最後一次被人看見是在批發中心附近的食閣,當時打著赤腳,身穿藍色牛仔外套和百慕大短褲。黃淑英三個星期不間斷地從早上7點至午夜,爲了尋找她的女兒而走遍新加坡。黃娜失蹤的消息經媒體傳出以後,立即在新加坡引起轟動,各界人士自願組成了無數小組,在全島展開找尋黃娜的搜索行動。專門尋找失蹤者的網站CrimeLibrary散發了7萬多張傳單呼籲知情者提供資料,還有兩名新加坡人分別開放5千和1萬新元的懸賞金找人。搜索甚至延伸到了馬來西亞,有志願者在新山和吉隆坡張貼尋人海報。不得不說那時候的新加坡人也是很純樸的,對于中國移民很友好,沒有現在這麽大仇視。
新加坡警方辦事高效率,很快就查出了嫌犯。這是一個叫做卓良豪,外號阿豪的馬來西亞人。卓良豪于1981年在馬來西亞出生,爲一個四口之家的次子,18歲時到新加坡謀務工,家中有一個印尼籍的妻子。黃淑英回中國的那段時間,她正是把黃娜托付給了阿豪。阿豪是黃淑英的同事,擔任包裝員,平時非常喜歡黃娜,他常與黃娜玩耍、爲她購買食物並帶她搭摩托車兜風。阿豪個子高挑,說話柔聲細語,逢人總是面帶微笑,沒有人把他和凶手聯想在一起。
可是阿豪在審訊時,一再更改口供。阿豪第一次被叫到警察局問話時,對黃娜的失蹤表現得非常驚訝。他說他也從朋友口中獲知黃娜下落不明,他也完全不知道黃娜身在何處。在警方緊鑼密鼓的偵察下,他們開始懷疑阿豪是黃娜最後接觸的人。警察第二次達到阿豪家時,阿豪仍然表現十分合作。他還確定在失蹤前見過黃娜,並表示可以帶警方到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指出最後見黃娜的地點,但仍然稱不知道黃娜的下落。隔天,阿豪在刑事偵查局接受問話時改了口供說目睹了黃娜被三名中國籍男子綁架,他聲稱知道誰是綁匪。根據阿豪的口供,擄拐黃娜的是“很有錢的人”的黑道老板,綁匪將黃娜擄拐上一輛黑色汽車,其中一名綁匪還叫阿豪不要插手,並保證他們不會傷害黃娜,是有人叫他這麽做,以恐嚇黃娜的母親。錄完口供後,警方帶阿豪回到住家以及果菜批發中心。後來,在阿豪的要求下,他們到巴西班讓路的一家印度餐館用餐。吃到一半,阿豪借故要上廁所,從餐館後門溜走,並在21日淩晨3時多,成功越過新加坡的邊境關卡,返回了位于馬來西亞的槟城老家。新加坡和馬來西亞只隔一個很窄的海峽,目測最多2公裏吧,經常有人會遊泳偷渡。
嫌凶卓良豪
在家鄉,阿豪對家人聲稱自己是無辜的,因怕被新加坡警方判處死刑而逃回老家。由于堅信自己的兒子無罪,阿豪的父母勸其向警方自首。10月30日,阿豪在槟城自首後被送回新加坡。次日,阿豪帶領警方來到抛屍地 — 直落布蘭雅山公園樹木雜草茂密的斜坡上。黃娜小小的身軀卷所在紙箱中,全身呈現紙箱的方形,屍體濕濕的留著黃水。黃娜屍體的照片並沒有公開,樓主是在上大學的時候在法醫興趣班看到的。
阿豪的父母和印尼籍妻子。和他們在一起的那個印度人是新加坡非常著名的刑事案律師。
不久阿豪正式被控謀殺。2015年7月11日,高級法院開始了爲期14天的審判。控方認爲,阿豪在案發日上午工作完畢後,故意留在巴西班讓果菜批發中心,然後假裝捉迷藏和請黃娜吃芒果,把她誘騙到儲藏室。當黃娜進入儲藏室時,被剝光衣服,四肢被繩子捆綁,並遭受性侵犯。爲了確定黃娜不會舉報,阿豪用雙手掩住她的嘴巴和鼻子至少兩三分鍾,直到她毫無氣息,還猛踩和猛踢黃娜,並用9個塑料袋裹屍,以確定黃娜確實已死亡。爲避免大白天丟棄藏著屍體的紙箱被人發現,阿豪把紙箱留在儲藏室,晚上從朋友那裏借來摩托車,乘夜色掩護,把裝有黃娜屍體的紙箱抛到直落布蘭雅山公園的斜坡上。
辯方以減輕犯罪責任爲理據爲卓良豪辯護。精神病通常是個有效的避免責任的接口。辨方心理醫生指出阿豪的一些不當舉止,例如常常對著自己微笑和說自己被鬼上身,顯示出阿豪患有精神分裂症。但開庭前警方爲阿豪做了5次精神檢查,確認阿豪沒有被告並沒有發生思緒失常、妄想症或幻想症,所以這個辯護後來被法官駁回。
根據阿豪自己的解釋,黃娜是在和他玩捉迷藏的時候,不小心摔死的。阿豪告訴警方,他是在2003年認識當時也住在該單位的黃娜和其母親。他經常與黃娜到溝渠捉螃蟹魚蝦,也經常在工作場所玩“捆綁遊戲”。阿豪聲稱,案發時,他們原本只是玩捆綁遊戲,接著他們又關著燈在儲藏室裏玩捉迷藏。不過後來阿豪想通過提高難度來結束遊戲,于是挑戰黃娜在黑暗中爲自己松綁。阿豪建議捆綁黃娜的雙腳,然後關上燈,看黃娜是否可以解開繩子。黃娜同意。不料,兩人開始玩這個遊戲時,阿豪突然聽到巨響,他趕緊亮燈,發現黃娜倒在地上,口吐鮮血,全身抽搐。看到眼前這一幕,他不知如何是好。由于曾經在電視上看過,一個人如果頸項被打會暫時暈倒,然後蘇醒。于是,他開始模仿電視上看過的情景,用手砍打黃娜的後頸,連試三次,黃娜沒有反應,還吐出更多血。他不知所措,開始掐黃娜的脖子,然後脫掉她的衣服,並猛踩和猛踢黃娜,還用手指戳黃娜下體,想制造黃娜遭性侵犯的假象。他還拿了一把剪刀希望能將情況弄得更逼真。阿豪認爲自己沒有任何犯罪動機。他自辯說,對于上述犯罪,他無法解釋爲什麽這麽做,或許自己發瘋了。對于爲何將黃娜的屍體用多個塑料袋包裹,他的解釋是以前在學校和從電視上學過,要是把死的東西用氧氣密封在塑料袋裏就不會腐爛。對于爲何要自首,阿豪在口供中說,如果不自首,他會受到良心譴責。
然而阿豪的辯解並不給力,所以最後還是被法官裁定謀殺罪名成立,被判死刑。法官在判詞中指出,阿豪並沒有心理異常的病例,辯方引述的行爲“未必異常”,謀殺“明顯是在頭腦冷靜清楚時犯下的”。法官也說,沒有必要判斷謀殺動機,又或者是否發生性侵。阿豪過後對死刑提出上訴,不過被上訴法院駁回。阿豪的父親始終堅信兒子是無辜的,他在新馬收集了3萬5千個簽名,向新加坡總統提交赦免申請,但遭否決。2006年10月,阿豪被絞死,臨死前仍然堅稱自己是無辜的,黃娜一案另有內情,不過他到死都沒有沒有交代清楚。
阿豪雖然被法院判了死刑,但是此案事實疑點重重。他的背後到底有沒有主謀,仿建衆說紛壇。
爲什麽坊間會認爲黃娜的案情不簡單呢?其一,是證據不足,阿豪的動機不明顯,他殺黃娜到底圖什麽?而且黃娜屍身高度腐爛,采集不到證據,全部的指控都是基于阿豪的口供。說阿豪性侵黃娜也是控方的推斷,因爲屍體已經采集不到可以檢驗的精液。而新加坡和香港法律體系一樣,都是Case law,疑點的利益應該歸于被告。阿豪一案顯然疑點重重,但法官仍然對其判刑。另外,阿豪到底是怎樣逃到馬來西亞,有沒有同夥,又爲什麽明知比死又要回來自首,這些問題至今都是謎團。
其二,便是黃娜的母親黃淑英的行爲可疑,不符合常理。很多人猜測,整個案子也許就是黃淑英和她現任丈夫策劃的,然後讓阿豪背了黑鍋。黃淑英在看到黃娜的遺體和在黃娜的喪禮時都表現得異常冷靜,並不像是剛失去了愛女。有一名大學教授指出她唯一表現出焦慮的時候便是日夜尋找黃娜—的屍體。而且在尋找黃娜的過程中,黃娜的表妹聲稱自己夢見黃娜被困在山裏,之後黃娜的屍體果然在小山上被找到。因此讓人不得不懷疑整件事是黃淑英暗中安排的,目的就是要讓警方把注意力放在山上,好盡快找到黃娜的屍體。而她把黃娜一個人留在新加坡,然後托付給男同事阿豪的舉動更是讓人不解,這媽媽的心也太大了。八卦群衆分析黃淑英的動機應該是黃娜的保險金。黃淑英和鄭文海在案發前爲黃娜買了很多保險,受益者是黃淑英。在黃娜火化後,夫婦倆一直在爲保險金奔波。
另外一些插曲就是,在警方調查期間,發現黃淑英夫婦倆人都有偷渡新加坡的黑曆史。黃淑英多年前曾經因爲打黑工被遣返回中國。後來她故意燙傷雙手食指,逃避海關檢查,在2003年和黃娜偷渡新加坡。鄭文海也曾在新加坡因爲搶劫入獄兩年。反正夫婦倆都不是白善類。
2009年,有人發現他們拿著新加坡公衆捐給黃娜的帛金(有說至少12萬新元,但黃淑英夫婦一直拒絕公開帛金明確數目)和保險金,在莆田住豪宅(占地4個籃球場,內有假山小池別院車庫),駕豪車(設了3台電視的房車),和他們的小兒子生活得逍遙快活。
黃淑英也被爆出在台灣另有老公。這個女人淩亂的私生活,再回憶起阿豪臨死前說得話,不禁讓人更加懷疑黃娜的案子另有隱情。
阿豪臨刑前幾天拍的遺照,看他燦爛的笑容,似乎並不擔心自己的未來。這個人到底有沒有殺人已經成了不解之謎。
=劉紅梅碎屍案=
在他16年的斂屍師職業生涯中,法國人Hoeden處理過超過6000具屍體,其中包括許多凶殺案的受害者,但他看到眼前的屍體時也不禁動容。那是一個缺了雙腳板,被分成7大塊的碎屍。他花了6個小時,將屍塊裏的血水清理幹淨,灌入防腐液,一針針一共用了500多針,再用蠟腳代替缺失的雙腳,才勉強拼湊好這具年輕女性的殘軀。然後他爲她著妝,穿上她身前最愛的雪白長裙,並爲她蓋上白頭巾,以遮蓋由于腐爛而嚴重脫發的頭頂。“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這是我見過最駭人聽聞的謀殺。”Hoeden感慨道。
新加坡的清潔工清一色都是孟加拉外勞因爲清潔工是一份既辛苦又不賺錢的工作,而且偶然會撿到意料之外的東西。2005年6月16日,一名清潔工在加冷河畔的河灘上撿到一個浸水的紅褐色紙箱。他和另一名清潔工原本想把紙箱搬上垃圾車清理走,卻發現紙箱異常沉重。出于好奇,這個倒了血黴的孟加拉清潔工打開紙箱,發現裏面包裹著一個綠色透明塑膠袋。其中一人把塑膠袋提起來,發現是個沉甸甸物品,仔細一看,卻驚出一身冷汗,原來裏面裝著的是被肢解的女性的下半身。他嚇得立刻把塑膠袋丟回去,並通知附近巡邏人員報警。
調查人員趕到後,封鎖附近方圓800米,四周由警員駐守,氣氛緊張。他們多處搜索後在距第一個殘屍發現地點約200米外的河岸發現一個也浸過水的紅色紙箱,裏面裝著人體從頸項到腰部的上半身截塊,這截屍體也同樣裝進綠色透明塑膠袋裏。
被發現的兩截屍體沒有留下其他刀痕或傷口,切痕相當平整,說明凶手的刀法幹淨利落。此外,屍體被肢解後,凶手也細心清洗過才裝進袋裏,因此屍體及塑膠袋裏沒留下血迹。但法醫將這些碎屍拼起來之後,卻發現少了頭顱和雙腳。警方經過一整天搜尋後仍未找到缺失的部分。這樣一起慘絕人寰的碎屍案在新加坡一經媒體報道,又成功連續幾個星期霸占了報紙頭條,激起了廣大民衆的八卦心。死者究竟是誰?死者與凶手有什麽深仇大恨,致使凶手將她碎屍萬段,抛屍河中。
尋獲屍體12個小時之後,辦事效率超級高的警察證實了死者的身份,同時也逮捕了一名嫌疑人。死者叫劉紅梅,當年22歲,個子嬌小,皮膚白皙,約有1.5米高,來自中國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大屯鎮,離鄉背井到新加坡當工廠操作員。她在新加坡一經工作了年多,和姐姐一起租房子住。她和嫌犯梁少初是同事。男女之間凶殺案的動機一般都是情殺,這個案件也不例外。梁少初52歲,新加坡本地人,是劉紅梅的上司兼情夫。劉紅梅工作勤勞,也很聽話,她升任梁少初的助手後,一年內連跳兩次,羨煞旁人。兩人的關系本來季度保密,但是有一次梁少初趁劉紅梅在電腦前工作時從後面擁抱並親吻她,這被同事看到,從此兩人的戀情被公開。然而梁少初有個妻子和三個孩子,夫妻恩愛,劉紅梅是小三。得知梁少初涉案,他的家人都驚呆了。
本案死者和凶手。
梁少初在警方的盤問下很快就招供了。他在2006年第一次出庭時的證詞交代,他和劉紅梅相約一起殉情,由他先勒索劉紅梅,然後上吊自盡。可是他看著劉紅梅的屍體,卻失去了自殺的勇氣。凶發現場是梁少初自己的家,他雖然沒有說清楚他在那裏動手分屍,但鄰居們普遍認爲,衛生間很可能就是被害人慘遭分屍的地方。想想鄰居也是夠倒黴的,無緣無故隔壁單位就成了凶宅,讓人提心吊膽。
梁少初用大砍刀和木槌將劉紅梅分成7塊:雙腳,雙腿,下身,上身和頭,分裝打包,分幾次搭各種公共運輸棄屍。他先騎自行車往東,把劉紅梅的衣物,鞋子和雙腳丟進各處的垃圾桶。接著搭車到河邊丟棄上半和下半身,就是之前說的那兩箱子屍塊。劉紅梅的頭被扔進河邊的垃圾桶。殺人分屍隔天,梁少初若無其事。照常上班。
本案凶器
一開始提到,劉紅梅的頭和雙腳並沒有和其他屍塊一起出現在河中。在梁少初交待他棄屍垃圾桶後,警方和法醫人員展開了艱難的搜尋。其中一個經曆過現場的法醫在摟主的大學當客座講師,具他描述,他們花了整整三天的時間在垃圾焚化廠搜尋。現場彌漫著撲鼻的惡臭,盡管搜索人員戴著口罩、手套並穿上塑料靴,手持手電筒和鏟子,在垃圾堆中小心翼翼地搜索著。在成千上萬的腐爛垃圾山中搜索非常緩慢困難,講師說每天下班以後他們整個人都是臭的。終于在6月18日,案發2天後,警方在找到了重約3噸的垃圾中找到了用報紙包裹的劉紅梅的頭顱。但是雙腳卻永遠沒有尋獲。
辦案人員在垃圾中翻找劉紅梅殘缺的頭顱和雙腳。黃色袋子裏面裝的是頭顱。
梁少初在第二次開庭時忽然改變了口供,聲稱他因爲怕劉紅梅知道他在案發前兩天盜用她的銀行卡取了2000元,因而殺人滅口。你相信梁少初會爲了區區2000元殺人嗎?我不相信但是法官信了。所以2000元成了殺人動機,梁少初因此被判絞刑。就像黃娜那個案子的凶手一樣,梁少初的上訴被駁回,請求總統特赦也被拒,在2007年11月30日被絞死。
至于梁少初真正的作案動機,據坊間八卦,凶殺案的起因是情殺。劉紅梅在死前一直想要申請永久居民權,而梁少初和他原配恩愛,不會爲了劉紅梅離婚。劉紅梅自知無望扶正,于是在案發不久開始和另一個26歲的新加坡籍同事交往。也許是梁少初即不想和原配離婚,又不想和劉紅梅結束關系,于是在爭吵中對劉紅梅痛下殺手。又或許梁少初籌謀以久,因此能過殺人分屍後冷靜抛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