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討民選總統制的第四場也是最後一場公開陳述會昨天舉行。此次討論意外偏離憲法委員會一貫的檢討範圍,是否可恢複 1991年前總統由國會選任的制度成爲聚焦點,一些人也主張取消民選總統制。
有參與者認爲,總統只應扮演團結國民的角色,其監護權可交由特設委員會行使,另也有人認爲應強化輔助總統的總統顧 問理事會。
在四場陳述會中,九人憲法委員會花最長時間探討的是如何確保少數種族有機會當選總統,參與者提呈的建議也五花八 門,各具特色。最普遍的建議是要設下規定,在一段時間沒有少數種族擔任總統時,限制下屆選舉只允許少數種族代表競選。
也有人建議,總統選舉應采用類似大選中集選區制的概念,改由一組人競逐總統,並確保團隊其中一人是少數種族代表。
總統的合格標准應降低或更嚴格也是另一項爭議點。早報政治線執行級記者黃偉曼今天將爲你總結四場陳述會的討論,幫 助你了解民選總統制接下來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