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男子冒充警察嫖妓,不但向妓女討回100元(約300令吉)的嫖妓費,還騙妓女他是來查案,嚇唬對方若不合作便關她進監牢,騙妓女給他200元(約600令吉),二度要女生與他發生關系。
根據媒體《聯合晚報》報導,被告唐賢龍案底累累,日前前除了承認欺騙和冒充警察行騙3項控狀,也認下失信、蓄意傷人、擅闖住宅和辱罵警員4項控狀,法官判他7年預防性監禁。
被告聞判後情緒失控,大聲喊道:“法官,你不給我機會。”
據案情,2017年10月間,25歲中國籍女郎,在網上刊登賣淫,被告有“性趣”,和她約好10月21日到她家進行性交易。
下午約3時30分,被告來蔡厝港組屋的一個單位,他付100元後,與對方進行性交易。
事後,被告謊稱自己是警察。前來調查屋主是否經營賣淫活動,先前給她的100元是政府的錢,將作爲證根據,要她歸還。她信以爲真,把錢還給被告。
被告嚇唬妓女,屋主已被扣留,她必須到警署認人。如果不合作,便充公她的財物,把她關進監牢。
被告稱自己是裕廊西警署的警員,專門對付像她這種人,再度要她和他發生性關系,妓女擔心被告對付她,乖乖就範。
不過,她在被告離開後,越想越不對勁,懷疑受騙,于是報警。
被告是一名慣犯,15歲時開始犯案,于1986年因偷竊罪被判緩監。之後他屢次犯案,不斷進出監獄。他有非禮、恐嚇、破門行竊、蓄意傷人、搶劫和掠奪等案底。
1998年,他因偷竊和擅闖罪,判5改造性監禁。 2004年,他因持械搶劫,判12年預防性監禁和12下鞭刑。
自作多情犯案
(意示圖)
被告自作多情,把女按摩師當成是他女友,還爲了她,找“情敵”算賬,揮拳打“情敵”。
案件發生在2017年8月14日,據案情,被告和廖錦良(36歲)在SPA認識按摩女海倫。廖錦良稱海倫是他親密女性朋友,向他投訴遭被告騷擾。他稱海倫拒絕被告的追求。
不過,被告稱海倫是他女友,兩人關系親密。他懷疑海倫一腳踏兩船,搭上廖錦良,叫廖錦良下來武吉巴督31街一家咖啡店談判。
廖錦良報警,並在停車場等候警員。晚上11時許,葉順祥警曹長來到停車場,勸他回家,不要和被告見面,以免演變成暴力事件。
不過,隔天午夜12時10分,葉順祥警曹長在咖啡店附近巡邏,發現有人打架。他和同僚走進咖啡店,看見被告揮拳打廖錦良的臉,而廖錦良推開被告。
同時,和被告一起來的朋友飛腳踢廖錦良的肋骨部位。葉順祥警曹長過去將他們分開。
被告也在當收銀員期間,于7月14日和15日失信雇主4000余元(逾1萬2000令吉)。他在7月26日被控還押期間,用髒話辱罵前來錄口供的查案人員。 (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