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訊)婆媳相見容易相處難,30歲惡媳婦竟在婆家惡待69歲家婆,抓住她的尾指用力向後拗,被控蓄意重傷家婆罪,下午將認罪。
案發去年6月22日下午1時51分,地點是中峇魯金殿路(Kim Tian Road)第126A座組屋的一個單位。
被告卡維塔(30歲,家庭主婦)面對三項控狀,其中一項指她在去年6月22日下午1時51分,在上述單位抓住阿魯卡尼阿瑪(69歲)右手尾指,往後拗最終導致老婦的尾指骨折。
卡維塔(30歲)被控蓄意重傷家婆,把家婆的尾指拗到骨折。(海峽時報)
據了解,被告是傷者的媳婦,案發時,她和丈夫及孩子同住在家婆的家。
家婆的手指骨折後相信成功申請個人保護令,限制被告不得再對她動粗。
幾天後,被告竟無視個人保護令,再次在家裏對家婆動粗,同時因這一次打家婆而犯下一項蓄意傷人罪。
被告去年12月被控上法庭,之後經過幾次的審前會議後,她仍否認指控,有意抗辯。案件原本昨天開始在國家法院開審,然而,她在開審前又改變主意想承認罪行,控辯雙方進出內堂和法官商討許久,最終,她不願意抗辯,訂下今早開審。
不過,今早開庭前,被告又透露有意認罪,經再三確認後,她當庭對法官表示願意認罪,案件將在今天下午再度過堂,屆時,她預料將認罪。
家翁付5000元保釋惡媳婦
媳婦惡待家婆,83歲家翁卻願意爲她支付5000元(1萬5000令吉)保釋金,被告因此獲准保釋外出。
庭上揭露,被告被控後獲准以5000元保釋外出。不過,罕見的是,她的擔保人是83歲家翁。
但被告連續兩天進出國家法院,都是獨來獨往,除了代表她的律師外,身旁不見擔保人,也不見她的丈夫或其他家人。
據本報了解,被告目前已搬離家婆住家,丈夫也已在和她辦理離婚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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