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一位56歲的新加坡男子對同一棟樓辦公樓內工作的少婦一見鍾情,尾隨跟蹤她數月,最後在電梯裏“情不自禁”的對少婦進行了非禮。 2022年1月28日,被告Tia Sin Kwang被控在電梯內非法制伏和非禮的罪名成立,法庭宣判被告坐牢三年半。但由于被告年齡超過50歲,因此不會被判處鞭刑。另一個非法跟蹤的控狀在法官下判時一並考慮在內。 案件始末 被告Tia Sin Kwang在去年年初撞見受害者和她的女兒,借著問少婦是否要小孩的書本,她同意後,兩人交換了電話號碼。Tia Sin Kwang之後與少婦見面時,就假借送她回家而得知了受害人的樓層。 從2021年5月12日開始,Tia Sin Kwang就變著法子跟蹤少婦。她已經多次明顯拒絕了他,但他仍不依不饒的發送短信,問少婦是否愛他。除此之外,他還站在少婦的家外,在組屋樓下跟蹤她和她的女兒。 2021年8月6日,當少婦離開家上班時,撞見Tia Sin Kwang在電梯口徘徊。Tia Sin Kwang就跟隨她一起進了電梯,並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他站在少婦的身後,十分靠近她。受害者試圖把Tia Sin Kwang的手臂推開,這時Tia Sin Kwang突然將她的雙手抓住並且非禮她,直到有其他人進入電梯才停止這行爲。 接著Tia Sin Kwang跟蹤少婦到巴士車站,並上了同一輛巴士,還坐在她的旁邊。她下車轉換巴士到公司後,Tia Sin Kwang依然在跟蹤。 不過,Tia Sin Kwang的同事和女兒都認爲,他是好同事、好父親和好丈夫。聲稱“他是在遇見受害者,對她一見鍾情後,才會喪失判斷能力。”哪些行爲屬于性騷擾?如果遇到性騷擾又該怎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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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性騷擾,當下或許無法決定是否報警或采取法律途徑討回公道。但AWARE建議受害後告訴朋友同事,或自己記錄事發經過,日後如果采取法律途徑,或許有助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