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體現國家對廣大自費留學生的關懷,獎勵優秀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鼓勵他們回國工作或以多種形式爲國服務,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于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以下簡稱自費生獎學金)。
自費生獎學金的實施得到教育部、財政部以及有關駐外使(領)館的高度重視和支持,受到國內外普遍關注和廣泛贊譽。現就2018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申報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請人資格
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效護照、年齡40周歲以下(含)、一年級以上自費在讀博士生(不含一年級)可以申請。
曾獲得該獎學金、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已取得過國內外第一博士學位以及在2018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的留學人員不具有申請資格。
二、獎勵金額
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獎勵金額爲每人6000美元,特別優秀獎爲每人10000美元,獲獎後獎學金一次性發放。
三、申請程序
請申請人于2018年7月15日至8月31日間登錄“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http://yxzfs.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並按要求將申請材料掃描上傳至網上報名系統。網上報名系統使用指南請點擊【閱讀原文】查看附件。
網上申請成功後,請申請人將紙版申請材料于9月5日前寄(送)至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教育處(理科申請人須一份原件,七份複印件;文科申請人須一份原件,三份複印件)。請在信封上注明:“自費生獎學金”。申請材料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四、評審程序
9月5日至20日,組織專家對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9月21日至28日,將通過初評的新加坡館區推薦人選名單在教育處網站(www.edusg.org.cn)公示。
9月30日,駐新大使館教育處將推薦人選名單及材料上報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
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屆時將組織國內專家對各館區的推薦人選進行差額評審,並確定最終入圍名單。該名單將在基金委網站(www.csc.edu.cn)進行二次公示後形成建議獲獎名單報教育部批准。
五、聯系方式
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教育處
地址:150 Tanglin Road, Singapore 247969
電話:64180464、64180140
傳真:64180454
聯系人:鄢智勇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