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獎勵品學兼優的自費留學人員在學業上取得的優異成績,經教育部批准,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于2003年設立了“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現將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介紹如下:
一、獎勵規模爲500人(其中“特別優秀獎”不超過10人),在自費留學人員較集中的美國等34個國家實施,具體國別爲: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英國、法國、德國、日本、俄羅斯、泰國、新加坡、韓國、以色列、南非、挪威、奧地利、芬蘭、荷蘭、比利時、瑞士、西班牙、愛爾蘭、瑞典、丹麥、白俄羅斯、意大利、葡萄牙、新西蘭、烏克蘭、捷克、波蘭、匈牙利、塞爾維亞、保加利亞、冰島。
獎勵對象爲一年級以上(不含一年級)、報名時年齡40周歲以下(含)品學兼優的自費在讀博士生,獎勵金額標准爲6000美元/人,特別優秀獎爲10000美元/人。曾獲得該獎學金、享受過或正在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以及2019年1月1日前已獲得博士學位三類人員的申請不予受理。
爲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獎學金評選工作按照“個人申請,國外初審,國內終審”的程序進行。采取國外限額推薦,國內差額評審的辦法。
二、根據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實施細則,駐外使(領)館負責受理獎學金的申請和初審工作。符合條件的申請人可于2019年7月15日至8月31日按要求提交申請。具體受理時間請咨詢有關駐外使(領)館,並以有關駐外使(領)館通知時間爲准。
有關駐外使(領)館將推薦人選名單報回國內後,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專家對推薦人選材料進行終審,獲獎結果經教育部批准後通知駐外使(領)館。
三、實行網上申請,請登錄“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管理系統”(http://yxzfs.csc.edu.cn)申請。爲保證評審工作順利進行,請申請人同時向我駐外使(領)館提交兩份紙質申請材料。
相關材料請到網站下載:
1.2019年度“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實施細則: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14
2.2019年“國家優秀自費留學生獎學金”項目申請注意事項:
https://www.csc.edu.cn/article/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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