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委員會:李函軒中暑身亡事件 指揮官違反條例
全職國民服役人員李函軒4月間中暑送院,12天後去世的初步調查結果出爐。調查委員會發現,死者事發前一天的訓練有安全疏漏,面對的紀律行動也有違規則。
不過委員會認爲,沒有證據顯示當中涉及犯罪行爲或醫療疏失。武裝部隊也將強化安全舉措,減少軍人熱損傷的風險。
初步調查顯示,李函軒中暑前一天,指揮官在一項軍訓中,
沒按規定讓士兵以個人體能分不同速度跑步,間中的休息時間也縮短,這些都違反了訓練安全條例。
國防部長黃永宏醫生在國會發表部長聲明時說,指揮官當晚也以缺乏團隊精神,以及有士兵經多次警告後,仍在熄燈後使用手機爲由,在未經批准下體罰整個排的士兵。
國防部長黃永宏表示:“處罰方式包括熊爬、短跑、豹爬,以及俯臥撐和卷腹,一共持續了30到35分鍾。”
結果這些士兵最終只有不到7小時的睡眠,沒有達到隔天8公裏快步行軍的最低規定睡眠時間。
部長說,委員會的調查也發現,李函軒在完成6公裏快步行軍時曾經小腿抽筋。完成8公裏行軍活動後被發現反應模糊,但在場人員當下錯誤判斷他是過度疲勞,降溫措施也不足。
“委員會了解到可能引發中暑的原因包括積累疲憊、休息不足。李函軒當時健康狀態欠佳,之前還可能服了藥。不過調查委員會的初步評估是,李函軒中暑身亡可能是現場傷者護理不足,以及送往醫療中心過程耽誤。”
部長也說涉及這起事件的軍人已經被解除領導職務。多名議員就事件提出了他們的疑問。
官委議員郭慶亮表示:“指揮官問了士兵是否有七小時休息時間,士兵顯然沒有做出應有的回應。調查委員會有沒有討論爲何他們沒回應?”
三巴旺集選區議員維凱表示:“有沒有想過按個別活動擬定指示。比如說挖戰壕時可能幾個晚上不睡,可能會累而有點迷迷糊糊,同個程序是否足夠?什麽才算是正常的程序?”
國防部長黃永宏表示:“每一項活動如議員維凱提出的,我們希望確保士兵逐步建立能力應付更高難度的活動。這是現有的原則,也是目前的做法。”
至于爲何士兵沒有呈報事前睡眠不足,部長表示須進一步查證委員會是否詢問了這一點。部長也說武裝部隊事後調整了多項措施,包括簡化讓士兵及時求醫的程序,確保指揮官和士兵更准確地覺察熱損傷症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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