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天宣布修改兩項組屋政策,幫助國人進一步爲老齡組屋的剩余價值“解鎖”。(何家俊攝)
除了將五房式和公寓式等大型組屋納入屋契回購計劃,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還宣布公積金局在探討修改條例,允許國人動用更多公積金儲蓄購買舊組屋。這兩項政策旨在幫助國人爲老齡組屋的剩余價值“解鎖”。
政府昨天宣布修改兩項組屋政策,幫助國人進一步爲老齡組屋的剩余價值“解鎖”。國家發展部長黃循財指出,五房式和公寓式等大型組屋屋主不久後可以通過屋契回購計劃,將部分屋契賣回給政府套現,中央公積金局也在探討修改現有條例,國人未來或可動用更多公積金儲蓄購買舊組屋。
加上李顯龍總理前晚在國慶群衆大會上宣布的“自願提早重建計劃”和延續版“家居改進計劃”,這些措施可爲舊組屋起到一定的保值作用。房地産分析師指出,大型組屋屋主將有多一個套現方式,放寬公積金使用條例則可以增加舊組屋的潛在買家群。
黃循財昨天在國家發展部博客上發文說:“政府正在住屋政策方面作出一些顯著變動,爲的是負責任地爲未來做好准備。這是國家發展部和建屋發展局幾個月來緊密研究所取得的成果。國人的反饋與看法也在我們決定政策方向與理念的過程中,提供了很大的幫助。”
目前,屋契回購計劃只允許四房式或較小組屋屋主,把至少20年的屋契賣回給政府,讓他們既能利用組屋套現獲取一筆退休金,也能在自家環境中養老。現有其他利用組屋增加退休儲蓄的方式包括出租房間,或大屋換小屋。
黃循財說,政府的最初構想是,屋主從大型組屋換成較小單位才是比較合理的做法,但後來觀察到有一些年長者仍希望原地養老,有的也因爲子孫常來探望而需要比較大的居住空間。
研究用公積金買老房屋可行性
他指出,經過審慎考慮,決定放寬屋契回購計劃範圍,讓所有組屋類型都能參與,這可讓更多國人受惠。政府尚未宣布放寬計劃的生效日期。
另一方面,現有條例不允許國人使用公積金存款購買屋契少于30年的房地産,在購買屋契介于30年到60年之間的房地産時也有一定限制,即買家年齡加上剩余的屋契必須有80年,可動用公積金支付的部分也視年齡而定。
黃循財指出,這個限制是爲了確保國人在不削弱退休能力的情況下,購買足以養老的住宅。“不過,我們在保障國人有足夠退休積蓄時,還有空間可提供更多靈活性、讓國人購買較短屋契的房地産。因此,我們正同公積金局合作,檢討和更新相關條例。”
能動用較多公積金存款購買舊組屋意味著國人須向銀行貸款或付現金的部分會減少,進而使舊組屋在轉售市場依然具有一定吸引力。
ERA産業主要執行員林東榮說,許多屋主越來越擔心未來無法賣出屋契較短的組屋,放寬公積金使用條例有助于舒緩這方面的顧慮。
傑地集團執行總監麥俊榮則認爲,預料政府檢討後不會作出大幅度調整。“已經有些人呼籲公積金應回歸到保障退休存款的初衷,若政府認爲這是正確的方向,相信他們不會作出太大的調整,還是會限制國人可動用的公積金存款。”
至于屋契回購計劃擴大至大型組屋,新加坡國立大學房地産研究院主任程天富認爲,這個選項預計只會引起想要原地養老而不想搬家的年長者興趣。“大型組屋屋主有很多別的套現選擇,也能吸引不少買家,因此加入屋契回購計劃的家庭預料不會大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