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衛.羅奇因攜帶巨款入境時未申報,去年在曼谷被判監14個月。(檔案照)
荷蘭村渣打銀行劫案轟動一時。(檔案照)
(新加坡30日訊)新加坡要求從英國引渡荷蘭村銀行劫案洋匪的申請獲批准,長29頁判詞隨即曝光揭露本地監獄成爭論焦點,辯方以牢房太小、沒床褥睡草席、廁所僅以矮牆遮、飲用水就是洗澡水等4情況拒絕引渡,但當地法官認爲條件不足以危害到囚犯的人權。
前年7月7日發生在荷蘭村渣打銀行的搶劫案轟動全國,加拿大籍洋匪大衛.羅奇(28歲)涉嫌憑著一張字條劫走3萬余元(9萬令吉),潛逃至泰國後因觸犯防止洗錢法、外彙法及關稅法而在當地被判監14個月。
洋匪今年1月11日刑滿出獄,被遣返回加拿大途中在英國倫敦再次落網,新加坡正式提出引渡申請,遭洋匪反對。經過8個月的拉鋸戰,英國法院昨天作出裁決認同這項申請,讓這起事發至今超過兩年的案件有了突發性進展,終有望將他引渡回國。
根據《新明日報》取得的29頁英國法院判詞,人權問題是洋匪反對被引渡的主因,曾在蘇格蘭最高安全級別監獄擔任醫藥官的亞倫·米切爾醫生還要求親自探視樟宜監獄,但遭拒絕。
負責管理樟宜監獄運作事務的新加坡監獄署官員王必興(譯音)通過視訊供證,提供有關樟宜監獄的資料和照片,讓自2002年開始參與歐洲防止酷刑和不人道待遇委員會工作的米切爾醫生進行評估。
當中有長達10頁的判詞圍繞在新加坡監獄的條件,重點針對牢房面積、家具、廁所和水源展開辯論,但當地法官認爲新加坡監獄條件雖然有欠理想,但不足以危害到囚犯的人權。
4爭議
爭論1:面積太小
王必興揭露,洋匪若被引渡回新,還押和監禁期間都將被關押在樟宜監獄B集管區。還押期間將住單人牢房,被判監禁後則可能被關在單人牢房或不超過4人同住的牢房。
米切爾醫生根據委員會的建議指出,單人牢房面積應該不小于6平方米,但樟宜監獄的單人牢房只有5.04平方米,但法官認爲新加坡雖未達到委員會的標准,但已符合引渡要求下的最低標准。
爭論2:沒床褥睡草席
王必興透露,本地牢房沒有床褥,監獄只會提供草席和兩張被單,米切爾醫生就稱,在歐洲從未見過沒有家俱的牢房,只有在印度才見過。
他引述聯合國基本標准稱,監獄應該爲囚犯提供床架和床褥,委員會也認爲牢房應該有床、枕頭、桌椅和儲物空間,但法官認爲不成問題。
爭論3:廁所僅以矮牆遮
王必興指出,本地牢房的廁所有一道矮牆,廁所有個圓弧屋頂,監獄官可從一個開口查看囚犯是否安好,米切爾醫生認爲這樣的設計沒有隱私,並稱囚犯在牢房內吃飯如同在廁所吃飯。
但他被盤問時坦言,不清楚英國有多少監獄的牢房也沒有完全隔開廁所,法官也指出,這堵1米寬、1.5米高的矮牆並不算小,不能說廁所根本就在房間裏。
爭論4:飲用水是洗澡水
王必興透露,牢房裏只有一個水源,提供可飲用的冷水讓囚犯喝和洗澡,米切爾醫生稱,也從沒看過任何監獄的飲用水就是來自花灑的,委員會也擔心囚犯沒有熱水可洗澡。但針對水源,法官不認爲有任何問題。
不算雙重追訴
英國法官認爲引渡回新受審不算雙重追訴,多次斥責他就是個逃犯,不能讓英國成爲逃犯的庇護所。
洋匪因入境泰國時攜帶超出2萬美元(8萬2000令吉)卻沒申報,觸犯當地防止洗錢法、外彙法,以及關稅法,新加坡如今也以他涉嫌攜帶贓款出境爲由要求引渡,辯方律師因此以雙重追訴(double jeopardy)提出反對。
但法官指出,泰國是因爲他沒有申報而抵觸關稅法令,依法處置,但新加坡依據的販毒和嚴重罪案(沒收利益)法令(簡稱CDSA)涉及的是贓款,兩者並不相同。
暴瘦22公斤
洋匪母親稱5次到泰國探監,稱兒子暴瘦22公斤,已付出“非常慘痛的代價”,擔心他活不下去。
洋匪母親今年3月錄口供時說,兒子在曼谷被拘留後打電話給她,她幾天內就飛去泰國,他當時說話已不像自己,非常虛弱,稱病了好幾周。她敘述,兒子在拘留所壓力很大,成天被關著,牢房擁擠,而且有老鼠。
英國法院列舉8原因贊同引渡,地方法官添匹亞(N Tempia)指出:
遵守引渡安排嚴重關乎公共利益;
羅奇涉嫌的是重罪,尤其是聲稱有槍恐嚇職員就範;
法官指出,他就是個逃犯;
英國已經刻不容緩地處理這起案件;
羅奇在英國沒有私生活;
經檢查也證實羅奇沒患心理疾病、克隆氏症(Crohn’s Disease);
羅奇沒患躁郁症;
羅奇雖然出現焦慮症、慢性輕度抑郁症和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但並沒有達到確診患病的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