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宣布,明年起個人代步工具在人行道騎行時,限時速10公裏。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爲測試限速的可行性,日前親自上陣試騎電動滑板車及腳踏車。他貼文表示行程舒服,在移動和平衡方面都“沒有大問題”。然而,他所上傳的視頻卻引來大批網民抨擊,指他騎車搖晃,而且常查看速度表,可能更加危險。
交通部高級政務部長藍彬明醫生日前將“試騎”視頻上傳至個人Facebook頁面。視頻中,他在加冷一帶嘗試以每小時10公裏的速度,騎電動滑板車和腳踏車兩種代步工具,達三公裏的距離。過程中,藍彬明也實際在過馬路前停下等待,並體驗同其他個人代步工具騎士和行人同行。活躍通勤執法人員也在現場示範如何用測速槍測量速度。
藍彬明在貼文中表示:“行程舒服,以這個速度移動和平衡都沒有大問題。”
不過,有網民則指出,藍彬明在幾段畫面中,所騎著的電動滑板車和腳踏車都在搖晃,並紛紛留言做出批評。有人說:“很明顯你在搖晃,居然還說舒服”、“你自己都平衡不了,還要我們平衡”。也有人說:“每小時10公裏的時速太慢了,難以維持平衡。每小時15公裏剛好,安全又容易平衡。”
有網民也表示,每小時10公裏的時速對個人代步工具用戶來說“不自然”,與其關注路況,他們需不斷低頭查看速度表,確保不超速,可能令道路更不安全。
視頻上傳至今已逾48小時,截稿前已有近250則評論,視頻點閱率達2萬多次。
除了針對搖晃畫面開炮,一些網民也提出,其他的減少相關意外的建議。“你擺錯重點了,10公裏時速能平衡又如何?魯莽騎士這個時速還是能撞傷人”、“如果10公裏還是有意外怎麽辦?真的應該考慮對20公斤的重量限制作出調整。”
爲呈現10公裏時速的實際效果,本台記者在昨日報道中也做了測試,以一般速度步行,電動滑板車用戶則以每小時10公裏騎行,其實它的速度更接近跑步的速度。
交通部昨天宣布,政府已全盤接受活躍通勤咨詢小組上個月提出的建議。從明年初開始,腳踏車騎士和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在人行道騎行時,必須把速度限制在每小時10公裏。如果在馬路上騎行,則必須戴頭盔。
根據藍彬明的貼文,這項建議結合了個人代步工具使用者、行人、腳踏車和摩托車騎士以及業者的意見。超過6000人填了問卷,另有200人參與體驗測試及小組討論。
“試騎”視頻:
– CH8/M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