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人力部: 非法扣除雇員工資 四雇主被判罰款
今年頭六個月,人力部共接獲六起有關雇主非法扣除工資的投訴。人力部政務部長紮吉哈說,其中四個雇遭到罰款,另外兩個還在調查中。
根據人力部條例,雇主必須向將雇用的外籍勞工提供主要工資條款,包括任何工資扣除。這些條款必須清楚列明在“原則性批准信”中,信上需有外籍勞工母語,同時得在他們出發來到我國前,送到對方手裏。
紮吉哈說:“雇主不能扣除超過原則性批准信上 所列明的扣薪數額,除非他們已取得員工書面同意,同時得向人力部申報相關修改。除此之外,工資的扣除也必須依循人力法令所允許的頂限 。”
紮吉哈補充,員工如果發現工資在沒有自己書面同意情況下被扣,或超額扣除,應該盡早向人力部報告。另外,紮吉哈也說,在2015到2017年間,共多達23個雇傭代理,因爲收取了超額的中介費,而受人力部對付。
– CH8/L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