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越 報道
當局不准順福雅苑(Shunfu Ville)所在地段興建摩天大樓,主要是要確保附近麥裏芝蓄水池公園的景觀不被高樓所包圍。
針對爲何只允許該地段興建最高21層樓至23層樓高的建築,市區重建局發言人答複《聯合早報》詢問時指出,非有地住宅發展項目的高度,是受幾方面因素影響。
除了當局總藍圖規劃中所提供的標准總容積率和樓高類型、技術樓高限制,如附近機場所設的航空高度要求,還有地段特有的因素,如附近建築樓高等也是考量因素。
發言人說:以順福雅苑爲例,市建局的考量是:人們從附近麥裏芝蓄水池公園望出去,視野不會被高樓所包圍。當局也要求與附近有地住宅相鄰的建築,保持低層狀態。
目前,位于麥裏芝蓄水池旁的私有化中等入息公寓Lakeview Estate,樓高約22層。
至于樓層減少會否影響發展項目面積,市建局發言人說:“根據我們研究,地段的2.8最大總容積率可以實現。我們在與發展商聯系,以促成它的計劃。”
發展商青建地産(南洋)集團買下地皮時估計,除了6.38億元售價,公司還須支付1.23億元總樓面面積最大化補價,以及更新地契的預計補價9400萬元。
若把補價考慮在內,順福雅苑土地價格爲容積率每平方英尺747元。
青建地産(南洋)總經理李俊受訪時表示,未料到當局允許的樓高會“降這麽多”,方案改變可能會降低項目的預期利潤,但他現階段還不知道這會對項目造成多大影響。
他解釋說,盡管公司仍會將地皮面積最大化,但“樓高一點,相對好賣一點”。此外,非有地住宅發展費(development charge)上月調高,意味公司成本將上升。
青建:仍會繼續交易
但李俊表示,公司已回複順福雅苑的集體出售委員會,表示仍會繼續交易。
至于日後可否在銷售項目時轉嫁成本,李俊說:“成本沒辦法轉嫁,銷售價格是按未來市場價格而定,具有風險。”
世邦魏理仕(CBRE)新加坡與東南亞研究部主管沈振倫指出,一個36層樓高頂層單位跟一個23層樓高相同單位相比,價格上肯定有分別,但預料不會大到令發展商虧損。
他說,成本轉嫁取決于日後新項目個別單位的未來總價格是否爲買家所接受,但屆時樓市情況或許已好轉。
沈振倫也說,事件顯示發展商和設計師進行集體出售交易時應專注盡職調查,因爲相對政府售地交易,集體出售可要複雜得多。
五單位屋主提出
反對集體出售申請
另一方面,據了解,順福雅苑也有五個單位的屋主在7月提出反對集體出售申請。經幾次調解不成後,分層地契局(Strata Titles Board)已在上月底頒發停售令。
這意味贊成集體出售的絕大多數屋主,需要在14天內向高庭申請銷售令。據知,贊成集體出售的屋主在高庭抗辯的律師費介于35萬元至40萬元,每戶須承擔1500元。
信約律師事務所副主管黃健傑受詢時表示,拒售少數屋主通常對售價不滿,或出于情感理由拒售。他說,這類案件通常需八個月至一年時間結案,有時還會出現上訴。這意味重新發展項目或無法按分析師預計,最快在明年下半年或第四季推出。
李俊表示,希望看到審訊今年底有結果,但這也不在公司的控制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