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梅淑玲在消協義務擔任調解員七年,她認爲一名調解員要有聆聽別人心聲的耐性,頭腦也要靈活,得以聽出“弦外之音”。
花了一大筆錢買的汽車損壞,車主沒有馬上向車商投訴卻自行找修車廠維修,之後才向車商索取維修費。車商因認爲車主不應該徑自找人維修車子而拒絕付款。雙方互不退讓,結果在消費者協會的調解室內僵持了三個小時,仍解決不了問題。
就在大家都感到疲憊不堪時,負責這起糾紛的調解員梅淑玲(38歲,律師)靈機一動,建議車商把相等于維修費的款項捐給慈善機構。她也成功取得車主同意,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梅淑玲說:“一方要求賠償,一方卻拒絕賠償,雙方都堅稱那是原則問題,並非付不起維修費。我想,既然是原則問題,那就幹脆把錢捐出來。雙方和解後還共同商量要把錢捐給哪家慈善機構。”
上述案例只是梅淑玲身爲消協調解員必須面對的難題之一。
她從高中時期在多家慈善機構當義工,在消協義務擔任調解員已有七年,處理過各種大小糾紛,其中有些當事人還差點大打出手。
“我遇到有人拍桌子、扔東西,我們通常會請另一方離開調解室,稍微緩和一下氣氛。”
身爲一名律師,梅淑玲進行調解時能很好地向投訴者解釋買賣合約的條款,協助他們了解自身權益。她認爲,一名調解員要有聆聽別人心聲的耐性,能設身處地爲涉案雙方著想,頭腦也要靈活。
“有些投訴者並不是真的要賠償,他們很多時候可能只是因爲店家不禮貌,所以希望對方道歉。我們必須聽出弦外之音,引導雙方和解,例如建議店家以‘我感到遺憾’向對方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