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18日大年除夕,車行老板發現支票無法兌現,錢也沒轉入車行戶頭,知道受騙後便報警。當時被告黃清瑞在馬來西亞,一星期後他開車回新加坡時,在兀蘭關卡被捕。
侯啓祥 報道
無業男子銀行戶頭僅64元,卻要以45萬元向二手車行“買”一輛蘭博基尼跑車,後因沒有跑車保險,便退而求其次騙走一輛路虎。
事件發生在去年2月18日大年除夕,車行老板發現支票無法兌現,錢也沒轉入車行戶頭,知道受騙後便報警。當時被告黃清瑞(26歲)在馬來西亞,他是在一個星期後開車回返新加坡時,在兀蘭關卡被捕。
判監一周及罰款
被告上訴獲保釋
被告日前承認三項欺騙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一個星期和罰款1萬5000元。他不服所判要向高庭上訴,目前以1萬元保釋。
原告許永成(46歲)是Sheng Auto私人有限公司東主。去年2月17日晚上,被告撥電車行表示看到網上的廣告,想買蘭博基尼(Lamborghini),出價45萬元。
同月18日早上9時,被告來到車行,原告同意以45萬元賣給他。
被告稱要用現金付款,並表示已叫朋友去提款。但他們等了幾小時,被告的朋友都沒出現。
被告建議通過網上銀行的電子轉賬服務,從他的戶頭把錢轉入車行戶頭,以及使用支票付款。原告同意。
被告使用車行的電腦假裝進行電子轉賬,他謊稱要分四次將34萬7000元轉入車行戶頭。被告每轉賬一次,便拍下網上銀行頁面讓原告看,欺騙原告錢已轉入車行戶頭。
被告也開了一張志銀10萬3000元的支票,要原告2月23日才去銀行兌現。
案情顯示,去年2月18日被告銀行戶頭的存款爲80元4角7分,2月23日的存款爲64元7分。
被告想立刻拿車,但因沒有跑車保險,因此不能開走。被告稱要在新年期間用車,原告答應借一輛路虎(Land Rover)給被告開。他要被告23日歸還車子。
到了23日,原告發現支票無法兌現,被告也沒把錢轉入車行戶頭。他立刻打電話找被告,打了好幾通都沒人接聽。他最後聯絡上被告,被告卻諸多借口。事實上,被告當時在馬來西亞,車子也在馬來西亞。
原告隔天報警。被告當天駕駛路虎回返新加坡,在兀蘭關卡被捕。
被告其實在2013年8月12日和10月22日,也向另一名二手車商騙走一輛馬賽地轎車和迷你庫柏(Mini Cooper)汽車。(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