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少年博客余澎杉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法官指他的行爲不能寬恕,昨天判他坐牢六個星期和罰款2000元。
被告余澎杉(17歲)原本否認有罪,但在案件審訊時三度認罪,最後認下所有八項指控。
王賢山法官下判時說,這並不是被告第一次面對冒犯宗教的罪行。被告並沒缺乏心智能力來做出出理智選擇,但他卻數次使用冒犯性文字和租俗手勢,傷害基督徒和回教徒的感受。
被告輕蔑和不恰當的言詞,可能引起社會不安,破壞新加坡宗教和諧,案件涉及公衆利益,被告的行爲不能寬恕。
由于余澎杉的父母不打算幫兒子繳付罰款,余澎杉本身經濟困難沒能力付罰款,因此他將坐牢10天代替。
卡納律師以余澎杉需要時間處理經濟和個人事務,向法官申請延遲服刑獲准。余澎杉將在10月13日開始服刑。
余澎杉是在案件8月18日開審後陸續認罪,先是認下兩項未向警署報到的控狀,之後再認下三項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的罪名,前天再認三項冒犯回教徒罪,有關的五項冒犯回教徒和基督徒的控狀是在去年11月28日至今年5月19日犯下。
余澎杉通過律師求情時承認自己是有預謀的,並表示深深懊悔。
律師說,被告制作視頻只是爲了制造戲劇效果。基督教和回教的領袖並沒有說他們受到冒犯。雖然被告的貼文和視頻在社交媒體引起注意,但被告接獲數千個死亡恐嚇。律師說,他現在明白宗教的敏感性,被告是少年罪犯,他已受到慘痛教訓。
主控官韓義副檢察司說,凡冒犯宗教的罪行,刑罰須具有阻懾作用。雖然被告年紀輕,但並非不成熟,他清楚行爲的後果。去年,被告因冒犯宗教的罪行被判監三個星期,但他五個月內再犯,顯然藐視法律,而三個星期的監禁不足以發揮阻懾作用。
余澎杉在休庭後步出國家法院,臉帶微笑地告訴媒體法庭的判刑“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