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商業信托瑞克麥斯海運(Rickmers Maritime)的債務問題節外生枝。該公司修改債券條款的建議,面對債券持有人強烈反對。
瑞克麥斯海運的部分債券持有人已繞過債券信托人,直接發律師信給瑞克麥斯海運,要求它立刻償還債券和應計利息。
該信托股價昨日一度猛跌近13%至2.7分,收報2.8分,跌9.8%。
瑞克麥斯海運周二宣布它已寄出開會通知,尋求債券持有人的批准,修改債券條款。這些債券在明年5月到期,總值1億元,票息率是8.45%。同日,以斯拉控股(Ezra)也尋求修改1億5000萬元債券的條款,票息率是4.875%,在2018年4月到期。
分析師認爲它們是采取預防步驟,爲疲弱的業績做好准備,以免到時一旦債券違約,債權人可基于違約理由要求公司加速歸還款項,這將對公司不利;本地挂牌的Swiber控股和Swissco控股就因債券違約而相續停牌,Swiber控股目前已受司法管理人管理。
瑞克麥斯海運寄出通知的隔天,就收到了相關債券持有人的律師信,要求它立刻償還款額及利息,雖然有關債券明年5月才到期。
瑞克麥斯海運昨日于文告透露,它前天(周三)收到代表這些債券持有人的立傑律師事務所(Rajah & Tann)的律師信,表示債券持有人“希望直接對信托采取法律行動,讓信托償還債券款額和應計利息”,並指出雖然他們在9月28日寫信正式要求債券信托機構——DB International即刻通知瑞克麥斯海運馬上償還有關債券款額,但“債券信托機構沒能對債券發行商采取任何行動”。債券信托機構是債券投資者的信托人。
瑞克麥斯海運:正在核實律師信內容
瑞克麥斯海運表示,其信托經理(Trustee-Manager)正在核實立傑律師事務所發出的律師信內容。
按債券條款,信托人有權要求債券發行人履行債券條款,如按時支付票息,並在發行人違約時保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
瑞克麥斯海運指出,根據債券條款,如果第九條款中列出的違約事件發生,並且沒有得到豁免,當持有至少25%債券面值的債券持有者要求,或有債券持有者特別議決的指示,債券信托機構應通知信托經理須立刻償還債券,“除非信托機構在合理時間內沒有采取行動並繼續如此,債券持有者無權對信托采取行動。”
文告指出,信托經理並沒有收到債券信托機構的任何通知要求立刻償還債券款額,而來自立傑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信也沒有提供任何顯示債券信托機構必須發出通知,或沒有在合理時間內這麽做的證據。
瑞克麥斯海運日前已寄出征求同意的信件,將于11月9日舉行債券持有人會議,就債券重組尋求批准。
之前也有債券重組成功的例子,馬可波羅海業(Marco Polo Marine)便爭取到多數債券持有人的同意重組債券,包括把周二到期的債券延長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