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本星期一舉行的一場O水准英文考試,疑有團夥協助一名私人考生作弊,警方過後逮捕其中三名涉嫌參與其事者,昨天把他們控上法庭。
這三個人當中,有一男一女涉嫌與人共謀,協助一名O水准私人考生作弊,欺騙考試與評鑒局,被控教唆欺騙罪。
另一名女被告黃美嬌(38歲),涉嫌阻礙警方的調查工作,被控妨礙司法公正罪。
三人面控後遭警方還押接受進一步調查,至于協助作弊的手法等細節,控狀並沒有透露。
三人皆從事補習行業
兩名被控共謀教唆欺騙的被告是中國籍的馮日文(男,24歲)和新加坡人傅敏(女,29歲)。他們也各面對一項與人共謀妨礙司法公正罪。
據了解,前天被捕的新加坡人黃美嬌是補習中心老板,而三天前被捕的馮日文和傅敏是補習教師,但不清楚他們是否在黃美嬌的補習中心執教。
三名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主控官邱添倫副檢察司告訴法官,警方的調查工作還沒有結束,要求案件展期過堂。
法官批准所請,下令將被告還押警署,案展11月4日再過堂。
涉嫌作弊的男性考生是陳義。他是在本月24日下午1時30分,參加在淡濱尼中學進行的O水准英文第一試卷考試。
根據控狀,被告馮日文和傅敏被指與陳家燕和傅媛聶,以及其他身份不詳者共謀,在陳義參加考試時協助他作弊。
他們被指共謀欺騙考試與評鑒局,不誠實地隱瞞陳義在考試時接受協助的事實,誘使該局接受陳義交上來供打分的考卷。
至于他們是如何協助陳義作弊,控狀並未透露,必須等到被告認罪或案件審訊時才能知曉。
馮日文和傅敏也涉嫌在同一天,與陳家燕和傅媛聶共謀教唆陳義離開新加坡,避免他被警方調查。另一被告黃美嬌則被指因爲警方尋找傅媛聶接受調查,而于本月26日把傅媛聶的照片從手機刪除,避免警方查出傅媛聶的身份。
被告等面對的控狀,其中妨礙司法公正罪的刑罰最重,可被判坐牢最長七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教唆欺騙罪的刑罰是坐牢最長三年,或罰款,或兩者兼施。
考試與評鑒局發言人昨天受詢時說,該局是在獲知一名私人考生涉及作弊事件後向警方報案。由于警方目前還在調查中,該局不能對案件置評。(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