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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件國內關于婚姻的事兒!
說道婚姻,新加坡的婚姻算是最離不起的婚…
特別作爲男性,雖然社會上強勢,但在新加坡的婚姻中,那是絕對被打壓的對象,不僅財産被分割,而且還要付給前妻贍養費…爽的一批…
(圖:來源自網絡)
今天的話題是以爲海龜妹紙的遭遇…
26歲的妹紙在英國讀完碩士回到中國杭州,之後跟房地産老總的兒子閃婚。
婚後公公大手一揮給小倆口買下杭州城北一套別墅,1200萬房款一筆付清。
三年後,她提出離婚,公公說,當初是客氣才寫你的名字,現在要離婚,這個房款就算借款,你是要還的。
…
面對這樣的問題該如何應對呢?
這是一個熱點法律問題,小倆口結婚後,父母出資購房,這到底算贈與還是借款?
如果1200萬購房款算借款,那麽小倆口是要共同承擔償還義務的,也就是說女方離婚的話,將背負數百萬元的債務。
(圖:來源自網絡)
還是詳細看看海龜妹紙都經曆了神馬吧!
妹紙2015年6月從英國碩士畢業回來。
在杭城某知名地産公司工作,收入可觀,家境也不錯,在杭州有車有房。
同年9月,經人介紹了實力雄厚的房地産大佬的公子。
那時,這位公子剛離婚,公子直接對妹紙開始瘋狂的攻擊…最終兩人閃婚!
(圖:來源自網絡)
2016年9月,其公公在杭州城北買下一套別墅,1200萬房款一次性付清,並登記在小兩口雙方名下。
2016年12月,妹紙生下一女,之後辭職,在家做起了全職媽媽。
豪門裏的日子別人看不到也說不清,總之,2018年8月,妹紙提出離婚。
她說受不了男人的冷暴力。
這邊離婚官司因爲男方堅決不肯離,被法院認爲夫妻感情沒有完全破裂而駁回妹紙的離婚訴訟。
而這一邊,另一個借貸官司于今年2月到了法院。
原告是公公,被告是小倆口,公公的訴請是要求小倆口歸還1200萬房款的借款。
(圖:來源自網絡)
公公起訴借款的核心證據是一份借款確認書,是妹紙的公公和老公…
也就是公公的兒子簽訂的,時間是2018年8月31日,也就是妹紙起訴離婚的那個月,載明,兒子向父親借款1200萬元,歸還日期是9月1日,也即是借款確認書簽訂的次日就是還款日。
妹紙說,從始至終,她一直認爲,這套房子就是公公對他們婚後的贈與,她從未聽說過借錢一說。
她說她是杭州本地人,二老公一家是桐廬人,在她懷孕期間,公公說以後要讓孩子在杭州讀書,所以替小夫妻倆在杭州買房。
妹紙還偷偷錄了一段視頻,是公公得知她要離婚後的怒斥,“房子是我買的,當時我是客氣才寫你的名字,你想分一半的財産你做夢,我要先去起訴你……孩子你要你帶走,錢一分別想要!”
不過,後來一審法院認爲:
在父母出資時未明確表示出資就是贈與的情況下,應認定購房出資款爲對子女的臨時性資金出借,目的在于幫助子女渡過經濟困窘期,子女理應負有償還義務,如此可保障父母自身權益,也可避免子女成家反而使父母陷于經濟困窘之境地,此亦爲敬老之應有道義。
至于事後父母是否要求子女償還,系父母行使自己債權或放棄債權的範疇,與債權本身的客觀存在無關。
因此判決借款成立,因爲妹紙和老公還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以由兩人共同歸還。
(圖:來源自網絡)
那麽婚後父母出資是贈與還是出借?
“贈與”和“借款”這兩種定性,都有法律依據,也都具有其現實意義。
比如“《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幹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二條第二款 當事人結婚後,父母爲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爲對夫妻雙方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一方的除外”的規定,就是支持對贈與的認定。
雖然父母子女之間的經濟往來往往承擔著更多倫理道德上的美好願景,父母對于子女的購房出資往往耗盡其大半生積蓄甚至可能爲此負債累累,但父母在出資時沒有明確的表示自己的出資作爲借貸,不宜直接認定是借貸。如果父母曾明確表示過贈與出資,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贈與法律後果。
審判中,必須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不能一概論定爲借貸,應以交付出資款時真實的“意思表示”作爲決定其是“贈與”還是“借款”的依據。
此外,也有律師指出,如果沒有特別的約定,父母在結婚時給小夫妻的財物和房屋,應當認定爲贈與。
這種贈與在中國風俗傳統上是給對方同意聯姻的一種“給付”,或者說是“對價”。
如果一方提出離婚,父母即明目張膽地與自己一方子女補簽借條,實在有違誠信。
(圖:來源自網絡)
確立夫妻關系、承擔夫妻義務也可以有對價,應當考慮相對方的付出和貢獻。
比如在婚姻中,女性承擔生育,照顧孩子孝敬老人,相對付出更多。
如果支持出資男方事後追認父母的資助是一種出借,可以收回,那對女性來說是不公平的。
與“彩禮”相比,彩禮是直接給對方的,只要雙方結婚且共同生活過,一般都不支持返還;
那麽舉輕以明重,雙方已經結婚,婚後父母的出資如無特別約定就是贈與小兩口的,這樣的贈與還是包括自己一方子女的,即使是對方要求離婚,也只能分走一半而已;而如果是出資一方提出離婚,則更無理由要求返還。
當然, 父母出資到底是贈與還是出借,要根據實際情況來判斷。
只是這種“實際情況”在舉證責任分配上存在爭議,難以明確。
當公公婆婆或嶽父嶽母爲你出資購房,送你房子時,最好讓他們簽下書面的贈與說明,並將說明保管好。
如果以前沒有寫的,看到女海歸這個案例後趕緊補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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