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事通說
小心地滑!
相聲藝術家郭德綱有個經典老段兒:小時候頑皮,在濕漉漉的地板上滑行,因爲旁邊有個牌子寫著——小心地(de)滑。
大家在一說一樂之間,也就當個玩笑了,可誰知坡島竟有一場由于地面太滑,導致行人摔到脫臼的8年“懸案”,直到今天雙方就這件事還是互不相讓。
雙方不服
要說8年,還真是一個不短的時間。事件發生在2011年,那時的當事人孫芳(化名)還只有32歲,一位自雇人員。
案發時,她陪同男友走在淡濱尼濕巴刹外的走廊上,可誰知一不留神就摔倒在地。
起身一看,衣服上和手上,都是一片油滑。背部吃痛的孫芳在男友的攙扶下,艱難起身,擡眼就看到附近的有煤氣桶、兩個大鍋,而其中一人還在煮食。
在濕巴刹煮東西,可是違反條例的呀,于是孫芳和男友帶著在事發現場拍下的照片,一紙訴狀,就把濕巴刹的兩家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由于孫芳被診斷背部下方骶骨(sacrum)骨折脫臼,確實受到傷害,加上人證、物證俱在。
根據環境局的條例,在濕巴刹內煮食是被禁止的,被告沒嚴格執行條規,讓人在濕巴刹內煮食,因此違反職責,導致油濺到地面,造成孫芳不幸跌傷。
所以判決被告65%的損失,孫芳也自身原因承擔35%的責任。不判還好,這一判雙方都炸鍋啦!各自的觀點和立場也被陳述出來。
受害人身心受創
面對判決,孫芳的男友第一個反對。因爲女友受傷後,一直是他在身邊照料。
自從那次摔倒後,女友算是落下病根了。8年來,平均每月就要看3、4次中醫,情況嚴重時一度影響日常生活。
人們都說,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這話用在女友身上也不爲過。8年來,心理有了陰影的她,每次路過都會繞著那塊區域走。
說到此處,男友也很感慨,現年已經40歲的女友,被那件事影響了8年。所以他們對該判決不服,堅持上訴。
濕巴刹就應該濕漉漉的
而被告面對需要承擔65%的損失,也是一肚子的委屈。他們的觀點可以總結爲以下:
1.濕巴刹顧名思義,就應該是濕漉漉的。所到行人本應當心,爲自己的安全負責。
2.孫芳事後把弄髒的衣褲洗了,沒有直接證據案發時地板上有油漬。
3.他們專門雇傭清潔工每天清理垃圾,每周3次打掃地面和溝渠,所以他們的環境衛生是非常安全的。
條理清晰,結構嚴謹,這些申訴剛一提出,就被法官“一招制敵”!法官表示受害人孫芳主要的申訴是濕巴刹有油漬,這是有物證的呀。而地面上是否濕滑,並不是關鍵點,所以駁回了被告的上訴。
網友熱議
這件持續了8年的訴訟,再次被扒出來,還是在網上引爆了大家的關注。
@花花愛吃魚我也在附近摔倒過!情況不是很嚴重,就只是向攤主索賠了。這個問題一定要引起重視。
@小你5歲被告申訴的理由太有意思了,濕巴刹必須濕漉漉,那老婆餅裏一定要有老婆咯。
@愛美的小胖子法官機智被告一頓操作猛如虎,看戰績零杠五
。對對對,你說的都對,但無主題油漬不是水漬,駁回!
@新加坡有點牛總感覺濕巴刹成了背鍋俠,不管在哪,小心爲上!
@哎呦不錯哦只有我關心孫芳和男友處了8年,還沒結婚,只能稱呼雙方是男女朋友嘛~我倒是覺得這倆人矯情,大驚小怪的。
@只爲遇見你行百裏者半九十,致敬孫芳和男友的死磕精神!8年的青春在維權。
那看完此文的通心粉,你支持維權8年的孫芳,還是“背鍋”的濕巴刹呢?再或者你有沒有在新加坡滑倒維權的經曆呢?歡迎戳“寫留言”告訴我們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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