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慶炎總統針對民選總統制度的修憲建議致辭時認同政府已接納的多項建議,並強調民選總統不能成爲第二個權力中心。
國會昨天針對民選總統修憲法案進行二讀時,國會議長哈莉瑪代陳慶炎總統,針對此次修憲向國會致詞。
陳總統表示,憲法委員會發表檢討報告至今,他一直沒有對報告以及政府之後發表的白皮書,公開地發表看法。他說:“這是因爲在法律上,我沒有必要針對建議提出個人見解,憲法也沒有賦予總統權力去支持或反對修改民選總統制的任何具體建議。這些都屬于政府的決策範圍。”
但陳總統也指出,政府的慣例是在修改任何會影響總統權限的憲法條款之前,征詢並考慮總統的意見,並在推動修憲時,向國會公開總統的看法。陳總統說:“我擔任總統的經曆,讓我對民選總統所扮演的角色,以及總統應該如何服務國家和全體國人,有了個人的觀點。因此我同意總理(李顯龍)的建議,以現任總統的身份向國會致詞,分享對這個議題的看法。”
陳慶炎總統說,過去五年,他秉承的個人使命是號召全體國人共同建設互相關懷、凝聚力強、具包容性的社會,而在新加坡這個多元種族的社會,總統的重要職責就是與各種族合作。
民選總統象征國家團結
陳慶炎總統說,總統的言談舉止和接待外國政要的方式,會影響其他國家對新加坡的看法以及新加坡在國際上的地位。這意味著總統必須博學多聞、具有戰略思維,而且對地緣政治發展有敏銳的判斷力。
此外,總統常與不同社群和各階層的國人接觸,因此其象征角色也在國內發揮作用。
陳總統說,過去五年,他秉承的個人使命是號召全體國人共同建設互相關懷、凝聚力強、具包容性的社會,而在新加坡這個多元種族的社會,總統的重要職責就是與各種族合作。
我國首四位受推舉的總統是尤索夫伊薩、薛爾思醫生、蒂凡那和黃金輝博士。陳總統指,他們分別代表馬來族、歐亞裔、印族和華族並非巧合。
他說:“總統是國家團結的象征,曆屆入主總統府的人選必須反映出多元種族的特色,因爲這是維系國家團結與和諧的核心社會價值。”
陳總統認同,政府接納的“保留選舉”建議是平衡的做法,因爲這可確保新加坡必定會每隔一段時間,有少數種族代表擔任總統,但若有少數種族代表在公開選舉中當選,機制就無須啓動。
監管國家兩大資産
民選總統的另一重要職責是對我國兩大重要資産的監管責任。陳總統指,國家儲備金和公務員的誠信是一代代國人建立起來的兩大關鍵資産。
1991年的修憲賦予總統監管國家儲備和委任公共部門要職的權限,而總統通過選舉被人民賦予民主合法性,可以在必要時在這兩方面否決政府的決定。
因此,政府當時也決定爲總統選舉參選人設下資格標准,確保只有擁有這些必要條件的人選才可參選,而資格標准也應時不時更新和調整。
陳總統指出,憲法委員會在修訂資格標准時引述不少數據,而根據陳總統個人經驗,即使是在他任期內,總統監管的重要資産無論在範圍和複雜程度上,都顯著地擴大和提高了。
陳總統認爲,他在金融方面的經驗有助于他了解政府提案的技術層面問題,但總統也須具備良好的政策敏銳度和判斷力,才能作出有利于新加坡的決定。因此,政府接受憲法委員會的建議是朝正確的方向發展。
應避免毫無建設性的僵局
盡管詳盡地闡述民選總統的監管職責和其重要性,但陳總統強調,國人必須分辨作爲監管者,以及與政府對立的總統是有差異的。
他說:“這兩者並不相同。民選總統不能成爲第二個權力中心。總統必須根據憲法規定的職責行事,不能阻礙在任政府履行它的行政職責。”
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成立就可以爲總統提供專家咨詢,並平衡總統的監管權。
另外,盡管總統有權接受或拒絕理事會的建議,但允許國會推翻總統否決的機制,也能確保總統不會武斷行事。
陳總統說,曆任總統與顧問理事會至今都有良好的合作關系,而所做的決定都經深思熟慮,以新加坡的長遠利益爲考量,因此無須動用這個機制。
陳總統形容自己作爲總統,與政府的工作關系向來和諧,政府在作出重大決策時都會知會他,李總理定期與他共進午餐,也會另作簡報,分享所面對的當務之急以及有意采取的應對措施,兩人也會針對我國將遵循的戰略方向互換意見。
陳總統形容這樣的關系“建立在互信和互相尊重的基礎上,而這對我而言,是這個體制可以有效運行的關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