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修正法案對非選區議員制度做出調整,有議員對非選區議員將與當選議員享有相同的投票權利有所保留。
修憲法案把國會非選區議員人數從目前的九名增至12名,他們也將與當選議員一樣,享有相同的投票權利。目前,非選區議員無法針對修改憲法、撥款法案、財政法案、不信任動議和革除總統職務等事項進行表決。
三非選區議員要求澄清所指特定利益
對此,謝健平(馬林百列集選區)指出,非選區議員並非由人民委托,沒有理由讓他們與當選議員一樣,對所有國會事項有表決權。他表示,並不反對非選區議員享有相同的投票權利,但他強烈呼籲審慎評估這個決定的後果,以及非選區議員在針對國家利益相關事務投票時,可能會代表特定利益的風險。
三名工人黨非選區議員吳佩松、陳立峰和貝理安分別起身要求謝健平,對非選區議員可能代表哪些特定利益作出澄清。
謝健平回答,他並非指非選區議員代表特定利益,而是強調其中的風險。他說,不同利益團體可能會告知非選區議員他們的情況,而非選區議員有可能在這個基礎上提出議程。
貝理安反問謝健平,難道當選議員就不會有這種情況?謝健平解釋,議員代表大多數人,在提出任何問題之前,應該事先說明他們所代表的人,若當中有利益沖突,應該預先申明。
陳立峰發言時強調工人黨反對非選區議員制度的立場,並重申工人黨認爲,國會應由大選中得到人民委托的當選議員組成。
他說:“如果取消集選區制度,非選區議員也沒存在的必要。”他補充,在公平和健全的民主政治體制下,如果體制運作良好,必然會有反對黨議員在大選中獲選進入國會代表選民,國會辯論也會有來自各方的意見,並可做出平衡恰當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