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使用彩色打印機打印100元和50元的僞鈔,並以僞鈔買香煙,並騙得咖啡店助手賣香煙,還找回錢給他。
被告薩斯古瑪(29歲)昨天承認擁有印刷僞鈔的工具、擁有和使用僞鈔等四項控狀,法官判他坐牢三年半。
案情顯示,被告經濟困難,欠大耳窿5000多元,便萌生歹念,決定印刷僞鈔使用。
今年7月11日,被告在家裏利用彩色打印機複印50元和100元的真鈔來打印僞鈔。經過被告多番調整打印機的顔色,前後複印了五到六次,最後印出與真鈔極爲相似的僞鈔。他再多複印四張僞鈔。並把僞鈔剪出來。
被告決定拿“鈔票”去花。隔天下午,他到住家附近的雜貨店,掏出100元僞鈔要買兩包共19元6角的香煙,結果得逞。
到了晚上,被告重施故技,他到住家附近咖啡店買兩包價值21元8角的香煙。被告用100元僞鈔付賬,咖啡店助手並未察覺那是僞鈔,給了他兩包香煙,還找回78元2角給他。
咖啡店的攤位主管在晚上約10時一天營業結束點算收銀機的錢,發現那張100元僞鈔,于13日報警。
警方展開調查,確定被告身份後突擊他的家,在屋裏搜出僞鈔,並起獲被告用來複印僞鈔的工具,過後將他逮捕。
被告沒有代表律師,他向法官求情時說,他有兩個年幼孩子,家裏需要他照顧。他剛在兩個星期前找到工作,幫朋友送貨,希望法官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