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防部隊一名前助理處長,涉嫌在任職期間發短信性騷擾供應商女職員,案件有新發展,預料會庭外和解。
被告吳偉宏(40歲)是在今年3月16日被控上國家法院。當時他否認有罪,表示要審訊抗辯。
案件過後多次進行審前會議,受害女子願意接受被告的道歉和賠償,控辯雙方最終達致和解協議。
案件昨天過堂以便讓被告向受害女子道歉。被告和代表律師陳其玉,以及兩名主控官上午9時許便來到國家法院,但受害女子卻沒出庭,結果案展下個月2日再過堂。
據了解,受害女子目前人在國外。一般上,當案件庭外和解,控方會在被告道歉和賠償後,向法庭申請撤銷控狀。
被告已婚,並有一個孩子,案發時是民防部隊策略計劃部門的助理處長。他是一名中校,已在去年11月2日辭職。
受害女子28歲未婚,她是因爲工作結識被告。爲了保護她的身份,法庭下令媒體不得報道她的名字。
控狀顯示,被告涉嫌在去年8月27日到30日之間,非法盯梢(unlawful stalking)該女子。
控狀指被告發送多則手機短信給女子,對她性挑逗,讓她感覺受騷擾。此外,被告也應該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爲可能對她構成騷擾。
控狀並沒有透露短信內容。但據受害女子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說,被告曾在發給她的一些短信中說“想要她”,問她什麽時候可以親熱等。
被告面對的這項抵觸防止騷擾法令控狀,可被罰款最多5000元,或坐牢最長12個月,或兩者兼施。(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