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德士司機因沒注意到路隆,以致沒有放慢車速,結果德士撞到前方一輛電單車,導致電單車騎士被抛落骨折。
被告林水輝(47歲)昨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危害他人安全的控狀,法官判他罰款20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六個月。
今年7月24日晚上11時許,被告駕駛德士沿柏提路朝牛乳場路方向行駛。
當時前方有一輛電單車,騎士是陳德龍(33歲)。
德士駛近柏提路第118座組屋前面,被告沒注意路上有一個路隆(road hump),沒放慢車速,結果德士沖上路隆後撞向電單車車尾,陳德龍被抛落馬路。
車禍發生後,被告下車援助陳德龍。救護車過後抵達現場,將陳德龍送進醫院。
根據醫藥報告,陳德龍右邊遠端腓骨(distal fibula)骨折,臉頰割傷,兩道傷痕分別一厘米和2厘米。他留院至8月6日。出院後病假至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