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心惠 報道
新加坡與印度昨天修訂避免雙重課稅優惠協定,兩國將分階段逐漸取消股票資本收益的稅務優惠。從明年4月起,新加坡企業到印度投資所持有的新股票,日後出售時須同時在新加坡和印度兩地,爲出售股票所得的資本收益繳稅。
財政部發文告說,出訪印度的副總理兼經濟及社會政策統籌部長尚達曼昨天同印度財政部長賈伊特利會面,檢討雙邊稅務協定和探討深化經濟合作的方式。兩人敲定避免雙重課稅優惠(Double Taxation Avoidance)協定的修訂條款後,由新加坡駐印度最高專員林傳權和印度中央直接稅務局局長詹德拉簽署修訂文件。
在修訂後的協定下,出售股票的資本利得稅視股票持有日期而定。本地企業明年四月前持有的股票不受此次調整影響。不過,若新加坡企業在明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的過渡期增持新股票,日後抛售這些股票時就得繳稅,稅率爲印度國內稅率的一半。而2019年4月起新增持的股票待日後出售時,資本收益的征稅將完全按照印度國內稅率。這意味著在印度投資的本地企業須同時在新加坡和印度兩地繳全額稅。
在目前的避免雙重課稅優惠下,在印度進行投資的新加坡企業,只需在新加坡繳稅。
這是兩國自1994年簽訂避免雙重課稅優惠協定以來,第三次修訂協定內容,其他方面的稅務優惠在此次修訂中則無大變動。
李顯龍總理10月訪問印度時,就雙邊稅務協定課題同印度總理莫迪展開討論。兩人當時同意委任尚達曼和賈伊特利共同檢討稅務協定和探討擴展經濟合作的方式。
財政部文告也指出,尚達曼與賈伊特利昨天也同意制定新措施促進雙邊投資,這項雙邊協定預計在明年下半年敲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