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勁禾 報道
新加坡消費者協會副理事長黎學俊今年1月1日起接任消協理事長一職。前理事長謝成春卸任後,將重新受聘爲消協顧問。
黎學俊(43歲)去年4月1日起擔任消協副理事長,他曾在全國職工總會擔任多個高級職位,也曾擔任企業規劃秘書署署長。1999年至2001年間,他任職西南社區發展理事會總經理。
黎學俊說:“就提倡消費者利益而言,消協向來扮演著關鍵的角色,而成春是消協最顯著的代表。我希望在他奠定的堅固基礎上繼續努力。”
他說,他會繼續與消協職員與志願者、政府以及業界夥伴合作,在本地加強保護消費者的工作,尤其是消費者教育這一方面。
前理事長謝成春(64歲)于2002年上任。他領導消協15年,創下數個裏程碑,包括2004年實施的消費者保護(公平交易)法,以及2012年推出的産品缺陷法(Lemon Law)。
任職期間,謝成春不僅促進40多家本地與國際機構之間的合作,共同保護消費者利益,也就消費産品與服務展開調查、進行試驗,以核證零售商所提供的資訊,確保産品可以安全使用或服用。
謝成春說:“消協能有今天,我很高興能參與其中,把它建立起來。現在是時候把棒子交給學俊,讓他繼續帶領消協再創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