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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煙給未滿18歲者 八商店禁售煙草産品半年

2021 年 3 月 11 日 三生医学

八家煙草零售商因出售香煙給未滿18歲者,被暫時吊銷執照,六個月內不得售賣任何煙草産品。

衛生科學局昨天發的文告說,這些商店是在該局的監視和執法行動中,被發現沒有檢查顧客的年齡就售賣煙草産品給未滿18歲者。

這八家店分別是大巴窯4巷第95座的Kwang Guan Huat、惹蘭孟比那第26座的Hui Huat Yew Kai Minimart、法嘉路第419座的Vel Murugan Trading、後港1道第123座的凱順超市、勿洛南路第18座的Good Price Centre、淡濱尼71街第708座的惠家鄰裏平價市場、巴西立街第245座的7-11便利店,以及馬西嶺坡第131座的7-11便利店。

雖然Vel Murugan Trading已停止營業,但當局還是會對零售商采取行動。

衛生科學局提醒持有售賣煙草執照的業者,須爲店內所有的煙草交易及雇員行爲負責。商家須教導員工有關售煙條例,並在出售香煙前查核買家年齡。

根據煙草(廣告與銷售管制)法令,售賣煙草産品給未滿18歲者是犯法的,首次違例者可被判罰款最高5000元,並吊銷煙草零售執照六個月。重犯者可面對最高一萬元罰款,執照也會被撤銷。業者若被發現售賣煙草産品給未滿12歲或身穿校服且未滿18歲者,即使是初犯也會立刻被撤銷執照。

根據衛生科學局數據,自2014年至今共有40個業者被暫時吊銷執照,同期被撤銷執照的則有20個。

此外,協助未滿18歲者購買或獲取煙草産品者,一旦罪成,初犯者可被罰款最高2500元,重犯者可被罰款最高5000元。主動給予或向未滿18歲者供應煙草産品的人,初犯可被罰款最高500元,重犯則可被罰款最高1000元。自2014年至今,有31人觸犯這兩項罪名。

公衆可上衛生科學局網站(www.hsa.gov.sg)查看被吊銷或撤銷執照的煙草零售商名單。該局也鼓勵公衆撥打煙草管制單位電話66842036或66842037,舉報違法售賣煙草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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