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會認爲,把牙箍療程交給不合格者處理是嚴重違法行爲,可能對病人産生不良影響。紀委會要向所有從業員傳達明確信息,當局不會姑息這類違法行爲。
曾誤導女病人而被罰款的牙醫,因不當指派幾名診所助手協助病人綁牙箍(braces),遭新加坡牙醫理事會吊銷牙醫執照15個月兼罰款4萬元。
孫偉福(Sng Wee Hock,譯音,約43歲)不服,覺得刑罰過重,昨早向最高法院上訴庭法官鄭永光上訴,卻被駁回。
孫偉福擁有三間WH Dental Surgeons牙科診所,是診所的唯一董事,雇用了數名牙醫。他以必須處理診所事務爲理由,要求吊銷期從下月24日才生效,結果獲准。
他面對14項抵觸牙醫理事會《道德准則與道德指導原則》條例的類似指控,指他專業行爲不當。
他承認的其中四項,涉及四個在不同時間進行的不同治療程序,包括加固磨牙帶環(molar bands)、牢固松脫的正畸托架、放置上下齒的水泥,以及解除正畸弓絲。
孫偉福原本否認指控,後來聽取律師意見,在去年7月25日聆訊前的一兩周改變注意,決定承認四項指控,並同意把另10項指控交由紀委會考慮。
紀委會認爲,把牙箍療程交給不合格者處理,是嚴重的違法行爲,可能對病人産生不良影響。紀委會要向所有從業員傳達明確信息,讓他們知道當局無法姑息這類違法行爲。
除了上述刑罰,孫偉福也須作不得重犯的書面承諾,並且得承擔聆訊費、牙醫理事會的律師費和上訴費。
根據庭上證據,一名女病人因屢次無法見到孫偉福,獲得後者的服務,向牙醫理事會投訴。理事會展開調查,才揭發孫偉福的不當行爲。
塞瓦拉茲律師代孫偉福上訴時,比較一些案例,說明對孫偉福的懲罰過重,並指紀委會沒考慮孫偉福在聆訊前即決定承認指控,節省紀委會的時間等求情因素,促法官縮短執照吊銷期和減少罰款額。
但代表牙醫理事會的謝文傑律師說,委派不合格者承擔專業人士的職務,不僅危害公衆的口腔衛生,也削弱公衆對牙醫的信心,行爲嚴重不當。
律師也指孫偉福濫用職位,在長達14個月內委派助手協助病人,並在調查期間否認所指,顯示他毫無悔意。
他說,在聆訊前,孫偉福有足足八個月時間承認指控,卻等到聆訊前一周才表示不要抗辯。
鄭永光法官說,本案涉案時期超過一年,雖然只涉及一個病人,但涉及的助手超過一人。
孫偉福曾因誤導病人遭罰款,本案沒涉及誤導;雖然沒有造成損傷,但因爲裝置牙套過程中可能導致損傷, 法官不認爲紀委會的裁定有誤, 駁回上訴。
孫偉福2014年1月因爲病人提供錯誤信息,聲稱植牙的全部費用都能用保健儲蓄支付,被牙醫理事會罰款1萬5000元。
要動用保健儲蓄支付植牙費,須受款額支取限制。但孫偉福屢次呈交不符合規定的索償申請,衛生部因此從2015年1月至6月底,撤銷他的保健儲蓄認證資格。他也是保健儲蓄制度自1984年設立後,首名接到衛生部上述指令的牙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