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孫子開車闖紅燈撞到德士導致祖母喪命,控方改變原本要求判他坐牢的立場,改求判處高數額罰款,法官基于他的求情因素很強,昨天判處罰款8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五年。
控方兩個多星期前促請法官判被告胡家豪(23歲)坐牢兩個星期,後來考慮到被告家人的求情信,還有被告深深後悔等因素,而改變立場。
法官:被告求情因素很強
嘉思雯達·柯爾法官說,被告是在回答祖母的問題,一時分心。他事後一直感到內疚,並且患上創傷後壓力心理障礙症。有鑒于被告的求情因素很強,法庭判處被告罰款。
法官語重心長表示事情已經發生,勸被告忘掉過去,走出陰影,做個讓祖母感到驕傲的人。
被告是錦珍餐館老板胡清才的兒子,他于本月3日承認一項疏忽駕駛罪。控方指他嚴重疏忽,促請法官判處坐牢兩個星期和吊銷各級駕照七年。
案件昨天提堂,控方向法官做進一步陳詞時表示基于本案的特殊求情因素,以及辯方提呈的文件,控方不再要求判監,只要求判處被告罰款至少8000元和吊銷各級駕照至少五年。
主控官林文義副檢察司說,被告深深後悔,從他的精神狀況報告可看出。控方考慮到被告的家人,他們也是死者家人寫信爲他求情。死者是被告的祖母,兩人關系親密。此外,在車禍中受傷的人傷勢輕微。
主控官說,辯方要求罰款低于4000元,這顯然不足。被告清楚當時很靠近交通燈交界處,交通燈可能轉換,他應該放慢車速和留意交通燈。但根據德士內的攝像機,被告的汽車駛近交通燈時並沒放慢車速。被告嚴重疏忽,罪責比較高。
車禍發生于2015年12月31日傍晚5時許,被告當時開車送祖母林亞梅(76歲)去醫院,汽車駛到倫多道和實裏達高速公路的交界處時,被告闖紅燈,結果與一輛右轉德士相撞。
林亞梅被夾在汽車前座和後座之間,頭顱骨折,送院後不治。林亞梅的女傭,德士司機和車上的四名乘客也受傷入院。
根據律師求情說,當時被告的祖母發高燒,被告心情焦慮,急著送她去醫院,因祖母問他事情,他一時分心,結果闖紅燈。 律師說,家人已經原諒被告,他還年輕,在生意上能幫父親。被告家人寫信幫他求情。被告的父親已經失去母親,不願看到兒子坐牢。
被告的父親胡清才受訪時表示不想多講。他說,他不再怪罪兒子了,兒子怎麽抹去這個陰影就要看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