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文琪 報道
一名新加坡船長自去年4月被印度尼西亞當局扣留,案件至今未能了結,我國外交部對有關冗長的司法程序表示深切關注。
朱喬發(譯音,Shoo Chiau Huat,50歲)最初因涉嫌非法捕魚和擅闖印尼水域被控,過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卻又面對多項抵觸移民條例的控狀。本月17日,朱喬發已被當地法庭判罰款5000萬印尼盾(約5300新元)。
我國外交部昨天發文告說,該部得知朱喬發就算繳付罰款也無法獲釋,因爲有消息指印尼當局可能以其他控狀繼續扣留他。
據了解,印尼當局尚未就新控狀發出正式通知,但是相信與違反航行條例有關。面對種種不確定因素,朱喬發據知還未決定是否支付罰款,或以坐牢五個月代替。
我國外交部包括新加坡駐雅加達大使館,以及新加坡駐峇淡島領事館,自朱喬發被扣留後,一直同印尼當局保持密切聯系,確保他能夠在該國法律下行使應有的權利。
外交部說,我國政府尊重印尼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但這起案件的司法程序過于冗長,引起我國方面深切關注。文告說,我國將繼續促請有關當局盡快處理朱喬發的案件,讓他盡快返回新加坡。
外交部官員和新加坡駐峇淡島領事也將繼續爲朱喬發和他的家人提供必要的領事援助。
去年4月16日,朱喬發帶著13名新馬遊客出海捕魚,結果在民丹島附近海域被印尼海軍攔截。13名乘客在一個星期後被遣返出境,朱喬發則繼續被扣押,至今超過九個月還沒有獲釋。
我國外交部早前已要求當局就朱喬發控狀細節、在印尼法律下可被扣留的最長時間,及案件審結的預期時間表等事宜,作出法律依據上的澄清。
朱喬發的代表律師也曾就扣留期的正當性要求法庭澄清,當地法官在去年9月裁定有關扣留合乎印尼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