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世界新聞網報道,律師帕克(Barbara J. Parker)和租客索特洛(Salvador Sotelo)2018年起訴屋侖業主李榮富(Rong Fu Lee)及其父母李兆權、李豔華,認爲他們假裝搬進租客所住房屋,以豁免租金管制,非法增加月租兩倍。
相關案件10日開庭。法官懷斯(Noel Wise)判令,李榮富及其父母須執行去年9月簽訂的和解協議,共賠付租客30萬,因保險公司已賠27萬5000元,李榮富及其父母要另外支付2萬5000元給租客,再繳7500元給原告作律師費。
法官懷斯在廳上反複向李氏夫婦確認,簽字時是否有原、被告律師在場,是否有粵語翻譯,是否知道簽下的是和解協議。得到肯定答複後,懷斯宣判,被告須執行協議,保險公司賠了27萬5000元,被告需再支付2萬5000給租客,7500元的律師費給原告。
被告還要雇物業經理管理所在房産,並經市府批准。
兩人說,回到家後,夫婦思前想後,還是希望撤銷簽名,但律師電話未接聽,他們只得留言。兒子被對方逼得太狠,連嚇帶騙,接著我們也一無所知的簽字。
李氏夫婦說,此前兒子11月25日遭三人指著槍頭打劫。他身上沒錢,劫匪居然要了車、房鑰匙,行爲反常。前不久,他開車有事,回來發現車門被開過。種種迹象說明,租客可能勾結不法之徒,恐嚇兩人。兩人打算再請律師,起訴租客在2015到2019年期間,數百次偷竊其信件。
由于室內牆壁均是木質,年輕人力度較大,就在牆壁上砸出不少凹洞。等到租房期滿走人後,房東才發現。還有學生房客養寵物,寵物對室內家具亂咬,千瘡百孔;或者放任寵物隨地便溺,地板出現不少汙漬,很難清除。
還有將調羹扔進攪碎機裏損壞零件。還有女生使用微波爐不當,將錫箔紙包食物加熱,險些引起火災。周克蕙說,雖然房東與房客簽租約時,房客有2000元至3000元押金,但有些房客對房子損壞程度嚴重,房東的維修支出有時要大于房客的押金數額。
租約到期後馮先生不想續租,但這對房客不但換鎖,拖欠房租,還揚言無理驅逐房客要提告。最終對薄公堂,法庭動用法警驅逐了這對惡房客。
遇到租客不付房租應該怎麽辦?
這是一個讓人頭疼的問題,找到不好的租客非常麻煩,所以建議大家購買投資房的時候不要光考慮價格便宜,因爲便宜房子的租客普遍素質差一些,而好房子的租客大多是高級白領,收房租會更容易。但是爲了防患于未然,我們依然需要知道萬一收不上來房租應該怎麽辦?
首先,要拿出租房合同以及檢查租金記錄,明確對方違約的時間以及需要支付的罰金,計算出租客的總欠款金額。其次,發送Late Rent Notice(樣本) ,可以是Email,也可以是寄給租客,同時打電話溝通情況第三步,發送Pay or Quit Notice(樣本)給租客,這是一個比較正式的文件,也是驅逐程序的第一步,告知租客你打算訴諸法律手段去驅逐他們,這封文件需要寫清楚你即將驅逐他們,還有總欠款數,需要在何日之前付清。
第四步,訴諸法律程序,如果不自信或者怕麻煩,可以考慮找一個驅逐律師(Eviction Lawyer)。在聽證會之前准備好所有的證明文件,以及組織好應對的語言。
在這裏重點給幾個提示:1)發現租客違約之後,建議即時進入房屋進行檢查,確保房子沒有被損壞,這個需要跟房客預約,房東不能擅自闖入出租的房子內檢查。2)沒得到法律判決前,不要擅自施趕租客,比如停電換鎖之類的,這樣反而會原告不成成被告3)如果你認爲你們會到法庭上解決,就盡量避免收取部分租金這樣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