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物流公司管工,前年在一個多月內多次指使下屬挪用公司打油卡爲他添柴油,過後轉賣牟利。被告日前認罪,被判10個月監禁外加3000元罰款。
馬來西亞籍被告王章財(32歲)幹案時在位于裕廊東的 Toll Logistics (Asia) 公司擔任貨運管理員,他昨早承認六項失信、僞造文件及做假賬罪行。
案情指出,該公司曾將兩張打油卡(diesel chips)交給被告,讓他在必要時把卡交給屬下司機,讓他們可以到公司附近一家車場爲貨車添油。然而被告前年6月起了貪念,想用手上打油卡牟取私利,他把計劃告訴身爲下屬的同夥楊詹姆士(60歲)。
楊詹姆士同意幫助被告,並與被告平分所得。楊詹姆士後來爲被告找來公司隔壁一家車場的業主張美鍾(59歲),向他出售柴油。
張美鍾在購買柴油前會先向楊詹姆士詢問價格,只要被告滿意開價,楊詹姆士便會把柴油賣給張美鍾,做法是通知另一家貨運公司的司機拉曼(35歲),由他把一個個裝滿柴油的汽油罐,載去給張美鍾。
被告從前年6月17日至7月21日指使同夥楊詹姆士,前後17次到公司附近車場,每次打了價值200多元至1400多元不等的柴油,這些柴油總值超過1萬8000元。
僞造文件騙取公司獎勵
另外,被告也爲了協助楊詹姆士騙取160元的送貨獎勵,在前年6月或7月間向公司財務部呈交僞造的司機獎勵報告,因此犯下僞造文件罪名。
也被列爲被告的楊詹姆士由于不認罪,他的案件將進入審訊階段。其余涉案人案件仍在調查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