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麗雲 報道
韓國公司LG電子(LG Electronics),在本地申請以“QuadBeat”爲音響産品注冊商標時,遭蘋果公司(Apple Inc.)子公司Beats電子(Beats Electronics LLC)提出反對,指其商標與它的“BEATS”相似,加上售賣商品也類似,容易引起混淆。
不過,新加坡知識産權局(IPOS)案件裁決專員大衛·盧維林教授(David Llewellyn)慎重比較兩家公司的商標後,裁定無論在視覺、聽覺或概念上,“QuadBeat”與較早前注冊的“BEATS”根本不相同。
他也裁定,Beats電子指LG電子的申請誠信缺失(bad faith)無法成立,決定批准LG電子的注冊商標申請。
盧維林教授是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也是該局受委的五人仲裁小組成員之一。他是知識産權法的專家,擁有超過30年審案、撰寫和教授知識産權法的經驗。
LG電子是2012年7月,爲它生産的音頻接收機、聽筒和耳機、附麥克風的聽筒等産品,申請注冊“QuadBeat”商標。不過,這起商標糾紛官司是在今年6月審理,判決日前出爐。
盧維林教授認爲,LG電子申請一個完全不相同的商標,不能算是缺失誠信,Beats電子所作的指責是嚴重的。
根據報道,蘋果公司是于前年以30億美元(約40億6384萬新元)收購音樂流媒體服務供應商Beats電子。Beats電子以“BEATS”的商標,在多個國家(包括新加坡)促銷和售賣音響産品。它較早時已在本地,爲耳機等産品注冊“BEATS”商標。
它指LG電子申請注冊“QuadBeat”時,早已知道BEATS的一系列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