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同性伴侶的感情多年來見不得光,男子私下向對方母親揭穿這段戀情,但不僅得不到認同反遭伴侶疏遠。
被告陳志耀(40歲,理發師,譯音)眼見複合無望,用刀捅死伴侶陳錦雄(48歲,銀行助理副總裁),昨天判監12年,他聞判後眼紅哽咽。
陳志耀和陳錦雄都是馬來西亞人,陳錦雄也是本地永久居民。
庭上昨天念出陳志耀以中文寫的一封信,他說:“一次又一次感情上的傷害使我的精神崩潰,……錦雄是我最信任的人,也是我人生的另一半,我真的很愛他,這是我一生的遺憾,永遠的悲痛。”
去年9月4日早上約8時,陳志耀帶著前一天從超市買的刀到陳錦雄家去,當時兩人的感情已在懸崖邊,他計劃若無法挽回就先殺了對方再自殺。
根據案情,陳志耀走向陳錦雄家時,在宏茂橋地鐵站附近的走道遇見陳錦雄。他哀求陳錦雄不要突然提分手,但對方態度冷淡,他于是從背包裏拿出刀子往陳錦雄胸口和背部共刺了三刀。
新山相識成爲戀人
當時人來人往,一名公衆見狀把刀踢進溝渠,其他人則上前爲陳錦雄止血和急救。陳志耀過後坐在一旁哭泣,大聲重複說“我殺了人”。陳錦雄當天早上約9時15分在醫院去世。
陳志耀和陳錦雄2007年在新山相識成爲戀人,陳志耀同年按陳錦雄指示搬來新加坡。陳志耀住在朋友家,陳錦雄則和妹妹同住在宏茂橋組屋。
陳志耀一直希望公開兩人的戀情,但陳錦雄想保持低調,關系因此從三年前開始出現裂痕。陳志耀經常喝酒澆愁,也曾幾次威脅要尋短。
去年8月28日,案發前約一個星期,陳志耀陪陳錦雄慶生後,埋怨對方沒有遵守承諾向家人透露他們的關系。
死者曾帶被告看精神科醫生
隔天,陳錦雄回新山跟家人共度生日,陳志耀打電話給陳錦雄母親公開戀情,陳母聞言震驚地答說“你們是不可能的”。
陳錦雄過後跟陳志耀通電話,告訴陳志耀他不是同性戀,希望以後能結婚生子。
8月31日,陳錦雄帶陳志耀看精神科醫生,由于陳志耀患有抑郁症和依賴酒精,醫生建議陳錦雄等約兩個星期,待陳志耀吃藥情緒穩定後才提分手。陳錦雄不久後就不再理睬陳志耀,直到命案發生當日。
主控官費邵爾副檢察司指出,被告雖有精神問題,但他明白罪行的嚴重性。他早在2009年便被診斷患有抑郁症,卻沒有去複診,直到死者案發前帶他去看醫生。
希望跟死者落地生根
義務代表陳志耀的陳俊良律師求情時則透露,被告爲了維系這段感情搬來新加坡,他努力從洗頭小弟晉升爲理發師,希望能跟死者在這裏一起落地生根。他們2011年到台灣旅行時,還曾在媽祖廟裏爲愛情許下誓言,不過死者卻一直向家人隱瞞戀情。
陳志耀的父母和四名姐弟妹從馬來西亞古晉來到新加坡旁聽案件,他母親事後受訪時說:“兒子本性不壞,希望他在牢裏能好好服藥,大家等著他出來享天倫之樂。我也要向死者家屬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