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理12月26日报道:25日晚间,某自媒体曝出,因使用酷似李小龙形象的图标达15年,连锁餐饮企业真功夫被Bruce Lee Enterprises,LLC(中文名: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至上海二中院,索赔2.1亿、维权合理开支8.8万元及停止侵权、公开澄清。12月26日早间,真功夫发布声明回应称,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东方网记者从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代理律师、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叶芳方面获悉,上海市二中院已于12月5日正式受理此案。目前,该案尚未开庭审理,叶芳称已准备多份证据待提交法院。
商标侵权?“真功夫”被索赔2.1亿
记者从叶芳提供的民事起诉状获悉,原告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注册在美国加州的公司,后陆续在中国大陆注册近60个与李小龙相关商标。经美国加州州务卿公开登记,享有李小龙相关的各种权益,其公司法人代表为李小龙女儿李香凝。
2004年,被告为扩大品牌影响力,经营销策划机构建议,将店名更名为“真功夫”,同时启用“功夫龙”形象,并在报纸等媒体广为宣传,使用时间达15年。
叶芳认为,李小龙身着黑黄连体衣、双臂挥舞的格斗造型已成为其最为经典的人物形象。被告在使用人物形象时,采用剪辑、拼接等方式,将李小龙独有的格斗姿势、颜色、精神象征等特征组合在一起,其广告释义具有明显指向性。
此外,真功夫餐饮的创始人蔡达标曾拒绝叶茂中公司“与李小龙后人联系取得授权”的建议,此类行为属于对李小龙肖像的恶意使用,属于典型的侵害民事权益行为。
对此,李小龙有限责任公司将上海真功夫快餐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真功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真功夫快餐连锁管理有限公司三名被告诉至上海市二中院,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 2.1元;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在真功夫官方主页、媒体版面上连续90日公告澄清其与李小龙无关;支付合理费用8.8万元;承担诉讼费用。
真功夫回应:正研究案情、准备应诉
26日早晨,真功夫通过其官方微博回应称,正积极研究案情、准备应诉。本案刚由法院立案,尚未开庭审理,我们暂不便发表意见,一切留待司法裁决。
真功夫在其声明中表示,“我们的商标是否侵权,多年前也曾有过争议,但我们的商标一直没有判定侵权或者撤销的行政或司法结论。时隔多年被起诉,我们也很疑惑,正准备应诉。”
东方网记者通过查询中国商标网发现,近年来,真功夫餐饮陆续获得了10余个真功夫系列注册商标,涵盖餐馆、餐厅、饭店、化妆用具、清洁制剂、虫害防治、日间托儿所等多种品类。
其中,“功夫龙”商标中的人物形象与李小龙酷似。据原告律师提供的侵权商标表格显示,多数商标注册时间达到10年左右。
原告律师:曾多次进行维权 现已准备多份证据
商标使用时间达15年,为何时隔多年后决定起诉?对此,叶芳回应表示,此次诉讼并不是首次与真功夫餐饮交锋,李香凝女士此前曾多次奔走维权。
2010年,李香凝在美国已经陆续将其父亲的影片及商标的所有权购买了回来。此后,她在华采取多项措施进行维权,包括在中国成立维权办公室,维护李小龙形象的版权
李香凝在2010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她曾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进行了接洽,该局复函表示,李小龙及其英文姓名’BruceLee’开发利用的权利应当归其继承人所有。
“过去多年,我们在全国各地也采取了一些措施,比如某企业使用李小龙姓名作为企业名称,我们发律师函后,都取得了较好的维权效果。但是对这个最大的侵权公司(真功夫),我们是现在才开始起诉的。”
叶芳表示,作为一家外资企业,起诉阶段需要准备翻译、证据收集、公证认证手续等等,维权成本比较高,且起诉前期需要较长的时间。
“目前,我们已经准备了多份证据待提交法院。包括线上线下的调查,我们还要进一步在国外进行调查,充分准备各项材料。”叶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