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啓祥 報道
15歲少年和兩名朋友向一名13歲女生施暴,用手指侵入她下體,在其中一人強奸得逞後,也想強暴她,但無法得逞。
現年18歲的被告王景聰今年2月承認企圖強奸、教唆強奸和性侵等四項控狀,法官要控方提呈緩刑監視和改造所報告。
案件昨天提堂,有關報告認爲被告適合緩監和進入改造所改造。
不過,法官認爲被告有中等程度的重犯風險,讓被告在受管制的環境接受改造較恰當,因此判他進入青年改造所。
涉案的另兩名青年陳偉光(19歲)和陳育成(18歲),後者日前認罪後被判入青年改造所,前者的案件在審前會議階段。
女生案發時念中學,目前16歲。她在面簿上認識陳偉光,對他有好感。
2013年12月,被告和陳偉光及陳育成在武吉班讓一個籃球場打籃球。女生來找陳偉光,衆人過後去陳育成家休息。
陳育成曾目睹女生被他所屬黨派頭目許榮光(24歲)強奸,建議跟女生發生關系。被告和陳偉光同意。
當時,女生睡在床上。三人進房後,被告想將女生拉下床,拖到地上的床墊,女生反抗。
後來,被告將女生拉下床,三人一起解開女生衣服,對她毛手毛腳。被告和陳偉光按壓女生雙臂,陳育成強奸女生約五分鍾。
被告想強奸女生,但無法得逞。後來,陳偉光的兄弟敲打房間的窗口,三人才放開女生。女生穿上衣服後離開。
女生于2014年7月報案,被告等過後被捕。不過,被告于去年8月31日因在芽籠後巷賭博被捕,被控抵觸公共賭館法令。
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是在同夥壓力下犯案,他不想朋友說他是懦夫才那麽做。被告已知錯,目前在念書,而且成績不錯,希望法官讓被告接受緩監。
主控官陳玮玲副檢察司說,被告第一個先動女生,將她拉下床,在同夥強奸女生後,也想強奸她,所幸陳偉光的兄弟敲房間的窗口,被告才停下。被告罪行嚴重。
控方說,女生當時13歲,不敢說出來。女生身心受影響,目前在康複中。(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