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印度尼西亞遭扣留的本地船長朱喬發,昨天遭當地執法單位追加控狀。案件持續近一年仍未了結,我國外交部對有關冗長的司法程序表示深切關注。
去年4月16日,朱喬發(譯音,Shoo Chiau Huat,50歲)帶著13名新馬遊客出海捕魚,結果在民丹島附近海域被印尼海軍攔截。13名乘客在一星期後被遣返出境,朱喬發則繼續被扣押,至今已將近一年。
朱喬發最初是因涉嫌非法捕魚和擅闖印尼水域被控,盡管過後因證據不足獲判無罪,他仍面對多項抵觸移民條例的控狀,並已在今年1月被當地法庭判罰款5000萬印尼盾(約5300新元),或以坐牢五個月代替罰款。
案件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我國外交部發文告指出,朱喬發昨天又在印尼的航行條例下面對第三組控狀。據外交部了解,印尼當局也有意針對他非法捕魚和擅闖印尼水域的罪名上訴。
外交部官員和新加坡駐峇淡島領事都已就此事件多次和印尼當局接洽,以確保朱喬發在被扣留期間獲得應有的法律權利。
外交部發言人說:“新加坡政府尊重印尼在處理朱喬發案件時采取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但仍舊對他冗長的扣留時間和司法過程表示深切關注。”
發言人也指出,印尼當局多次加控和審訊,都延長了朱喬發遭扣留的時間。“外交部會繼續籲請印尼當局加速處理朱喬發的案件,以讓他盡早回到新加坡。外交部人員和新加坡駐峇淡島領事也會繼續爲朱喬發和他的家人提供必要的領事援助。”
外交部也在文告中提醒經營休閑遊船生意和在印尼經營生意的新加坡人,盡可能了解當地的法律和司法程序,以免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