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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印度下發文件稱:從2020年2月2日開始,對進口的太陽能電池征收20%的普遍性關稅,包括未封裝的、封裝的(制造嵌入組件中的)太陽能電池。
相關內容翻譯如下:
(18)太陽能電池,不論是否以組件形式封裝,均屬關稅序號85414011,並根據2005年3月1日發出的第24/2005號海關通告第23號,對貨物征收關稅及進口關稅爲零關稅。現將關稅序號細分爲以下兩個項目:
(i)海關編碼:854140 11 太陽能電池片,未組裝的;
(ii) 海關編碼:854140 12 太陽能電池,封裝成組件或嵌入組件中的;
上述新稅號項目的稅率亦由零增至20%。征稅條款將立即生效,原有的對于封裝或未封裝的太陽能電池征收的BCD關稅將持續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太陽能電池和太陽能組件的共同關稅編碼 (CTH), 8541.40.11被分成兩個標題。現在太陽能電池(未組裝的)將歸類于8541.40.11,太陽能電池組裝成的組件,將歸類于8541.40.12。這項規定立即生效。上述兩類産品的稅率相同,均爲20%。從表面上看,財政部希望對電池和組件制定一個不同的關稅制度,而擁有兩個獨立的關稅編碼可以使這一過程更容易。這是一個信號,財政部正在將電池片和組件的征稅制度進細分管理。
同時根據相關解讀文章分析:2020年2月2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的從中國出口到印度的關稅很可能並不受影響,仍爲15%的保障稅(SGD),原因有三:1.此次發布的關稅稅率只界定上限稅率,而實際稅率是指必須在有關的豁免通知書上閱讀該關稅的稅率。2.關稅稅率只能由印度財務法案修正,而不能由印度行政當局通過通知的方式提出3.由于從2020年2月2日起,海關編碼(CTH)的拆分立即生效,保障稅(SGD)通知中涉及單個CTH的明顯不一致將會導致相關征稅問題,因此這個修正案實際上不會改變任何事情,在2020年7月29日之前保障稅將保持在15%。
實際上,印度在2018年7月頒布了征稅2年,首年稅率25%的保障稅,自2020年1月30日起至2020年7月29日,印度的光伏保障稅降低至15%。
根據《bridgeto India》的統計數據表明,在實施保障稅一年以後,國外制造的光伏組件仍占印度市場的90%左右,印度本土開發商紛紛選擇轉換進口來源,比如越南,新加坡和泰國等地,而不是從印度國內制造商那裏采購産品。隨著印度國內市場被更廉價的太陽能進口産品奪走,印度制造商只能將目光投向全球尚未開發和新興的太陽能市場以獲得收入。
責任編輯:J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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