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助理經理在交通燈還沒顯示右轉綠色箭頭便轉彎,結果與一輛貨車相撞,導致車內女乘客受傷。
被告譚葉瑩(26歲)昨天承認一項疏忽駕駛導致他人受傷控狀,法官判罰款2500元及吊銷各級駕照10個月。
被告曾是執業律師,目前在新加坡航空公司法律部門擔任助理經理。
去年9月23日下午1時許,被告和女同事陳麗冰(27歲)在樟宜村用完午餐後,開車回返航空公司大廈的辦公室。該名女同事坐在前座乘客位。
被告開車沿尼诰通道,朝樟宜海岸路方向行駛。汽車駛到尼诰通道和航空公司路交通燈管制的交界處,被告看見交通燈亮著綠燈,未檢查和確保右轉箭頭轉綠,便右轉進入航空公司路。
被告沒注意到迎面而來的貨車,因此沒讓路,貨車閃避不及,結果與汽車相撞。
汽車左邊受嚴重撞擊,導致坐在前座的陳麗冰受重傷。
根據醫藥報告,陳麗冰身上多處骨折,前後住院49天。
律師爲被告求情說,被告擁有法律學位,是一個年輕的專業人士,在法律界前途大好。
他說,被告和陳麗冰是朋友,兩人經常一起吃午餐。她因導致朋友受傷,感到後悔。在陳麗冰住院期間,被告經常去探病。陳麗冰出院後,被告也不時到她家探訪。被告要支付醫藥費,但陳麗冰的醫藥費是由保險公司支付。
律師表示被告獲得陳麗冰的原諒,並呈上陳麗冰的求情信,請求法官輕判被告。(人名譯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