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就“保戶保障計劃(Policy Owners’ Protection Scheme)”的修訂建議展開公衆意見征詢活動,有關建議包括讓個人資産保險索償得到該計劃的保障,雖然說這類資産有時是用于商業用途,例如出租車及家庭辦公。
金管局表示,這是要確保這個計劃跟得上市場的發展。該計劃爲保戶提供保障,在任何持有執照的直接壽險或普通保險業者違約時,爲所有有關人壽保險和某些普通保險的保戶(投保者/保單擁有人)提供賠償。
該局建議把“個人”保單的定義確定爲個人擁有的保單,以讓該計劃能夠保障個人資産的索償,即使有關房地産有時是作爲商業用途,例如私家車用于出租車服務以及家庭辦公室。
另一建議,是要排除某些高價值資産的索償獲得該計劃的保障。該局建議設定個人車輛保險的5萬元個人資産損壞索償頂額,以及設定個人房地産(結構與內容)保單的30萬元房地産損壞索償頂額。這些頂額將幫助使保戶保障計劃稅及保險費更讓人負擔得起。有關頂額將覆蓋超過99%這類索償。設定頂額的做法,與其他國家的類似計劃一致。
公衆意見征詢活動在5月19日截止。詳情可在金管局網站取得。